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先进性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先进性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宜办文〔2006〕39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同意,现将《全市先进性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认真制定措施,积极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各地各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17日

全市先进性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的

整改责任分工方案

2006年4月中旬,在全市先进性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广大群众充分肯定了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并就巩固和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共3个方面17条。为确保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现根据全市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中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如下整改责任分工:

一、继续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1、党员教育要分层次进行,党员教育方法要多样化,加强形势教育和典型宣传。

党员教育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在教育内容上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把握时代性、体现先进性、突出针对性,做到分类施教,力求实效。党员的教育方法、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在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上,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来增强党员对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和把握,培养党员宽广的眼光和全局观念,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的自觉性和能力。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注重发现、培养重大典型,充分挖掘典型的精神实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活动,增强广大党员结合自身岗位、践行“三个代表”的责任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2、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的惩处力度。

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规划,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查处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从严查办腐败案件,坚决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党员领导干部述廉制度。(责任单位:市纪委)

3、转变工作作风,经常到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

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建立健全调研工作制度,整合各方面的调研力量,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重大调研,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落实和推动开展工作调研。通过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服务决策,促进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直机关工委)

4、把荣辱观纳入先进性教育内容,党员要带头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建立培训教育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重要内容。建立示范导向机制,加强对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典型的宣传和运用,加强对党员干部践行“八荣八耻”情况的考核评价。建立检查监督机制,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纳入有关制度规范,实施中加大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查处力度,教育广大党员知荣弃耻,扬荣抑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

5、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

高度重视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把每一个离退休党员纳入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投入,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学习和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保障离退休党员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做到政治上关怀、生活上关心,使离退休党员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老干局)

6、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注重总结推广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坚持长抓不懈,防止走过场。

建立健全完善的党员学习制度,规范的党内教育制度,严肃的党员考评制度,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党员进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对中省在宜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重视中省在宜单位的基层组织建设,建议将中省在宜单位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市委、市委党校培训计划之中。

建立定期与中省在宜单位联系制度,加强对中省在宜单位党建工作的联系与指导。根据中省在宜单位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实际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2、加强对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抓好改制企业的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进一步抓好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围绕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持之以恒地抓组建,不断提高组建率,进一步理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深化非公企业党组织的五好创建,努力在探索党组织与业主互信互动机制、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建立工作考评机制、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上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

3、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

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既能组织党员又能领导群众的战斗堡垒,把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既能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又能服务人民群众的坚强核心,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既能永葆先锋本色,又能团结带领群众的中坚力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4、针对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检查帮助。

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突出加快发展这个主题,把发展作为解决农村问题的唯一出路,通过发展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要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完善选拔任用机制,以选“班长”为重点,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要完善各项配套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要通过精简人员、撤并机构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抓好“两推一选”村务公开工作,完善农村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5、研究解决乡镇的经费保障、负债和人员分流等问题。

认真研究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加大各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合理界定县乡政府事权范围,明确县乡财政支出责任。深化职务消费改革,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鼓励乡镇加快经济发展。原乡镇事业单位转制后,要探索和完善“以钱养事”的新机制,保障公益性事业的财政投入。完善村账乡管制度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严格锁定旧债,采取划转、冲抵、资源资产变现、清收还欠等方式逐步消化旧债,坚决杜绝新增债务。防止乡镇超财力进行基本建设,高成本招商引资。积极化解乡镇转制站所的债权债务。妥善安置乡镇改革中的分流人员,保证退有保障,去有门路。完善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鼓励分流人员买断身份。积极培植分流载体,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各县市区委)

三、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其它问题

1、进一步优化中省在宜企业的发展环境,在招商引资中要充分发挥中省在宜企业的作用。

积极协助中省在宜企业做好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帮助中省在宜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积极支持中省在宜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中省在宜企业在其产业领域内的人才、技术及信息等优势,围绕产业配套和产业集群,广泛开展经济合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建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部门)

2、政府要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公共产品的提供。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特别是要在农村基础建设、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和农技推广等方面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项目支撑,解决一家一户不能解决的问题,为农民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抓住中部崛起的政策机遇,认真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争取工作。继续加强长江、沮漳河堤防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力度。抓好农村五改三建工程、林业生态工程、通村公路、末级渠系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工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性建设资金要更多地向农村倾斜。(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4、认真研究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围绕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的总目标,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办好惠民医院试点,配合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加强医疗收费监管;实行费用总量控制,实行宏观调控;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革药品招标模式,推行耗材招标采购;依法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认真治理商业贿赂,加强行风建设,努力遏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物价局)

5、合理调控房价,解决住房贵的问题。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结合宜昌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规范房地产秩序。抓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房建设,引导合理消费,保证全市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银监局、市地税局等部门)

6、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困难。

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启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程,积极实施“对1万名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对城乡20万名特困对象给予医疗或生活救助,对300名孤残儿童免费手术,对500名重点优扶对象集中治病”的1235工程计划。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救助机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助学基金。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宜昌市残疾人优惠待遇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免费助残活动。(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

7、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要出一些新招和硬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有效的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警力,针对阶段性突出问题和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要继续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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