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 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发〔2008〕87号
颁布日期:2008-09-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发〔2008〕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夯实各项防疫措施,

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保障我市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公

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全力推进秋防工作

秋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

作,事关到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和城镇肉食品市场的稳定供给,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

定。各级政府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国家、对

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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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到防疫组织、物资、人员三到位,防

疫工作经费、防疫员报酬、免疫反应死亡补助经费三落实,确保

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

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已有成果,

全力以赴确保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力

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秋防任务全面完成

全市秋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从9月10日开始,10月20日前全面

结束。秋防工作要按照“围绕一个核心,突出两个重点,夯实三

项措施”的工作思路,周密安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各

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围绕一个核心。紧紧围绕全面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

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这个核心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高致病性猪蓝

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四个强制免疫病种必须做

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彻

底消除免疫空白和死角,确保免疫密度分别达到100%。在做好四

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鸡新城疫程序免疫,保

证鸡新城疫防疫密度达到85%以上;要引导群众开展猪链球菌病、

狂犬病的免疫,重点做好猪丹毒、猪肺疫、弓形体等传染病的防

治工作。

2、突出两个重点。突出抓好牲畜标识加挂、突出抓好动物免

疫档案建立,全面推行牲畜标识管理制度。牲畜标识加挂是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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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动物产品标识与可追溯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

充分认识强化牲畜标识加挂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加大牲畜标识

管理制度推行力度,千方百计为二维连续码牲畜耳标推行工作提

供支持,保证辖区内猪、牛、羊挂标率达到100%;要健全和完善

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制度,在春季已建立起的乡、户免疫档案(册)

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村级免疫档案,确保乡、村、户动物免疫建

档(册)率达到100%,确保免疫档案填写发放管理规范。

3、夯实三项措施。即夯实防疫技术培训,夯实免疫规范化操

作,夯实疫苗运输仓储管理,全面提高防疫质量。各级畜牧兽医

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防疫人员技术

水平。要规范防疫技术操作,严格执行“四不打”(不打孕畜、病

畜、弱畜、幼畜)规定,降低免疫反应发生率。要加强疫苗冷藏、

运输、保管、发放等环节管理,做到疫苗冷链运送、冷藏(冻)

保管,确保疫苗质量,确保全市疫苗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严密监测,综合防治,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动物检疫、疫情监测

等工作,做到重大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扑灭。

1、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严格按照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

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

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

作用,密切监视疫情动态,做好预警预报,及时发现疫情,消除

疫情隐患;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高致病性猪

蓝耳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必须立即按规

定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按规定程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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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查

堵防疫漏洞、及时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要切实加强对畜禽生

产、调运、交易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牲畜标识管理,

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坚决防止病害动物产品

流入市场。屠宰检疫工作要做到同步检疫、有宰必检,确保定点

屠宰场驻场检疫员上岗率100%、肉品上市检疫率100%。白河、紫

阳、平利、镇坪四个省际间公路动物检疫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

度,采取以“查、堵、处”为主的综合管理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3、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

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演练应急队伍,

作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要严格按照《安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

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严禁畜禽及

相关产品流出疫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明确职责,加强督查,确保各项防疫措施有效落实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各

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共同推进。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协调职能作用,组织开展

免疫接种、疫情监测,具体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将动物防疫任

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到个人,量化考核、奖惩挂钩。

财政部门要保证秋防经费足额到位,绝不能因为经费问题而影响

秋防工作的开展,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卫生部门要做好人群中

人畜共患病发生情况的监测,加强与动物防疫部门的联系和信息

沟通。交通部门要协助做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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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减免运送动物防疫物资车辆路桥费。公安、工商、商务等相

关部门要立足本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做好秋防工作。秋防期

间,市、县两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防疫督查组,集中时间、

精力、人力,认真组织巡回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防疫动态和进度,

及时处理防疫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秋防工作的顺利进行。秋防结

束后,市上将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

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对全市秋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

行考核、通报。凡因防疫措施未到位、防疫密度未达标,造成重

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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