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新闻公报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号:
颁布日期:1999-07-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新闻公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1999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1999年7月2日至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由筹委会副主任委员马万祺主持。主任委员钱其琛在会议开幕和闭幕时发表了讲话。

会议听取了政务小组、法律小组、经济小组的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在1999年12月19日前开展工作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人员就职宣誓事宜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司法机关具体产生办法》。会议认为,以上决定和办法有利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时的顺利运作,有利于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

会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8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199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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