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升版修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文号:国核安发[2016]22号 |
|---|---|
| 颁布日期:2016-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核安发[2016]22号
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升版修改的通知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升版修改的请示》(广核运〔2014〕14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升版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文件进行修改,确保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月22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