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北京东方艺术品博览会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北京东方艺术品博览会的批复
文市函〔2012〕1925号
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
国书研字〔201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于2013年5月在北京举办北京东方艺术品博览会。
请主办单位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展览安全顺利举办。待参展单位确定后,请将国外参展单位及作品名录报我部审核,将我国台湾地区的参展单位、人员名单及作品名录报我部审批。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总结报送我部备案。
此复。
2012年9月28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