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约翰比沙韦利音乐会乐队等外国乐队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1240号
颁布日期:2011-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约翰比沙韦利音乐会乐队等外国乐队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24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1098、1099、1111、11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悦色演艺经纪有限公司共同邀请以下乐队:

一、由美国、日本、委内瑞拉乐手组成的肯尼加勒特音乐会乐队一行5人,于2011年10月19日;

二、由美国、德国乐手组成的六人行音乐会乐队一行9人,于2011年10月20日;

三、美国麦科伊泰纳音乐会乐队一行7人,于2011年10月21日;

四、美国约翰比沙韦利音乐会乐队一行5人,于2011年10月22日到上海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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