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市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决议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市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决议

(2014年4月11日金华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金华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金华市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对于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改善空气环境意义重大。《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定位准确,目标合理,对于指导市区今后公共交通的发展、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优化市区交通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加强《规划》与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金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并做好经济效益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大对公共交通事业的投入,城市建设中优先安排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确保《规划》执行到位。要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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