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市政府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市政府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了做好市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增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计划性,进一步拓宽立法项目来源渠道,加大开门立法力度,使立法工作更切合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开向社会征集2012年市政府立法建议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重点突出推动科学发展、改进公共服务、规范社会管理、提升民生福利、建设“两型城市”等方面的内容,注重创制性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征集的重点是:反映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和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立法项目;我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而亟需解决事项的立法项目;强化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二、征集对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

三、征集种类

拟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项目。

四、征集时间

2012年市政府立法项目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15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信函地址: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科,邮编:232001;

(二)传真电话:0554–6666725。

六、注意事项

(一)提交立法建议项目时,应当提出项目的名称,并对其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

(二)提交立法建议项目时,可以单独提交,也可以联合提交;

(三)提交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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