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关于创建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关于创建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2010〕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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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关于创建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10〕49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关于创建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创建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人行铜陵市中心支行二○一○年六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6〕60号),促进铜陵市银行卡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刷卡无障碍示范区”总体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分步实施、加强合作”的原则,特制定创建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动银行卡在商业流通领域的广泛使用,充分发挥银行卡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银行卡支付服务。
二、创建目标
(一)铜陵大市场80%以上的商户布放POS机具,使用顺畅、布局安全合理。
(二)POS终端和电话终端须以直联模式接入中国银联网络,规范资金清算及错账查询程序,保证刷卡无障碍工程顺利有序开展。
(三)示范区内入网商户张贴明显的银联标识或标识功能牌,POS终端机具需摆放于收银台明显位置,不得无故拒绝受理银行卡支付。
(四)示范区内已布置POS机具的商户收银员接受培训上岗的比例达100%,确保1家商户至少有1名收银员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三、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
1.成立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推动和协调工作。
2.召开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建设实施计划、商户入网方案及建设机构参创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2),明确服务标准,并选择有建设条件的金融机构负责承办。
(二)宣传阶段(2010年5月)
1.媒体宣传。由承办单位采取专栏新闻、业务介绍、知识问答等媒体传播形式,将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创建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宣传。
2.户外宣传。在出租车上张贴宣传广告,并适时在城市中心广场、繁华商业街区、居民社区进行户外现场宣传,宣传现场应悬挂宣传横幅、设专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折页,重点宣传刷卡消费的优越性和使用的便捷性。
3.现场宣传。由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主办,各金融机构协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型的联合宣传营销活动,采取散发宣传材料、设立现场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用卡知识,树立用卡和受卡意识。
(三)实施阶段(2010年6月—2011年6月)
1.由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发文确定承建银行,明确实施计划和安装时间进度。
2.承建银行要积极做好商户签约、商户入网、机具布放、商户管理等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铜陵大市场内商户机具布放率要求(今年9月底示范区内商户覆盖率达到70%),并协调中国银联安徽分公司做好商户入网资格的审批工作。
3.承建银行要及时了解和解决商户受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特约商户拓展方案并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建设工作,并于每月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4.承建银行要按照《安徽省银行卡联网联合服务规范》和《安徽省银行卡专业化服务暂行规范》的要求,规范开展商户回访、商户培训、商户维护等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商户受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有效商户比例,实现商户动户率在90%以上;同时,组织特约商户收银员进行规范的业务知识培训。
5.领导小组加强对承建银行各项创建工作的领导,保障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同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无障碍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避免非参与单位以低扣率形式恶意竞争。
(四)首批验收阶段(2010年10月—12月)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刷卡无障碍示范区首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中国银联总公司、全国商业联合会推荐、申报全国级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并组织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刷卡无障碍首批优秀商户评选工作,并向中国银联总公司、全国商业联合会推荐。
4.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对刷卡无障碍示范区首批建设情况进行宣传,组织记者进行体验式采访报道,宣传发展成绩。
5.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首批总结表彰会,对承建单位、优秀商户、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授牌。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保障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责全力支持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好“示范区”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成立铜陵大市场创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
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协调,审议和批准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方案;负责项目实施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等。
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指导及支付方面的协调工作,确定具体承建机构。
中国银联安徽分公司:为承建机构发展直联商户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持,协助参创机构做好商户的培训和服务工作。
铜陵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本地媒体、省内媒体驻铜办事处及中央媒体驻铜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我市推进“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铜陵市商务局: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推进中的相关问题。
铜陵市工商局:敦促商户安装由承建机构所提供的POS终端机具,实现银行卡的畅通受理。
铜陵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和年检期间帮助宣传使用POS机工作。
铜陵市公安局:负责建立银行卡风险防范机制,打击防范银行卡违法犯罪。
铜陵市市容局:负责创建活动过程中,参创单位开展的银行卡知识、创建推广等公益性户外广告的协调与支持配合工作。
承建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组织机构,负责“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创建具体实施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明确的建设进度安排、商户拓展计划、收银员培训计划,确保完成建设工作;保证布放的POS终端以直联模式接入中国银联网络,规范资金清算及错帐查询程序,保障入网商户合法权益,实现安全快捷的资金清算及错帐查询处理;制定明确的营销宣传方案,根据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积极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促销工作,保障各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铜陵大市场创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开展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目标,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铜陵大市场创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略)
2.铜陵大市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建设机构参创条件
附件2:
铜陵大市场创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
建设机构参创条件
一、资质要求
参创机构应为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具备在境内从事银行卡发卡和收单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二、商户拓展依据和原则
参创机构商户拓展工作应符合并依据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安徽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符合并依据联网通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银联卡业务规章以及安徽省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公约等文件要求。
三、商户接入模式
为便于统一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入网商户合法权益,提高业务处理和资金清算效率,各参创机构布放的银行卡受理机具必须以直联方式接入安徽银联网络,并确保受理所有的银联卡。机具设备应选择通过中国银联资质认证的型号。
四、业务、技术处理以及资金清算要求
商户拓展业务、技术处理以及资金清算等事宜应按照安徽银联网络直联商户收单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以确保直联商户在入网、机具安装、资金清算、商户结算、差错处理、清算资金对帐以及报表生成等各个环节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特约商户服务要求
参创机构应按照《收单机构商户服务质量规范》的有关要求,完成商户签约、银行卡受理机具的安装及调试、日常维护、账务处理、商户培训、投诉和咨询等各商户服务环节。示范区内新增商户收银员接受培训上岗的比例达到80%以上,1家商户至少有1名收银员参加培训。
六、商户拓展要求
确保所负责的示范区内80%以上商户布放机具,并可以受理银联卡;同时终端机具设备完好,使用顺畅、布局合理。
七、银联标准卡特惠商户要求
积极拓宽银联标准卡享受优惠的范围,确保一年以内银联标准卡特惠商户达到100家。
八、宣传营销活动要求
确保示范区内入网商户显著位置张贴银联卡受理标识或符合要求的标志牌,终端机具应摆放于收银台明显位置。参创机构要根据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加强银行卡业务宣传。
九、规范市场行为,严禁恶性竞争
在“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建设活动期间,参创机构应大力发展增量商户,原则上不应改变原有存量的业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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