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宣政办〔2010〕25号
颁布日期:2010-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宣政办〔201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办〔2010〕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促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工作

(一)突出预防为主,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和责任落实

1.建立健全事故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关闭,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职业危害场所的现场监管和检查,加大职业危害的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2.继续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市、县、乡、企业”四级网络。坚持不懈地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和深入,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细化和工作机制的形成。坚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定期通报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申报评估、分级挂牌督办、审核销案的制度。督促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职业危害的监控责任制,形成自查自改的长效机制。

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坚决打击取缔煤矿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瓦斯集中治理,全面排查治理瓦斯、水害等重大隐患,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认真抓好非煤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工作,继续扎实推进尾矿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整治;合力开展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及粉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建设工程防坍塌、防坠落等为重点,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其他各行业也要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隐患,深化安全整治。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全面开展计划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执法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各责任领域的监管企业进行定期全覆盖执法检查。安全状况较好的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高执法效率,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

2.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治理“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防止“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负荷)。对应予取缔关闭的,坚决取缔关闭;对应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到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监督权,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3.切实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并及时公布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强化社会警示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和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细化明确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以班组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推广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切实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从严处理。

2.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坚持并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事故预警和分析。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认真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强化过程监督,严格执行事故通报制度。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全年监管责任落实之中,重点工作考核与基础工作考核相结合,全年动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突出目标管理考核的项目化、具体化和实绩化。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际效果,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执行不力、行动迟缓的地方和部门,对少数不负责任、不抓落实的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质

1.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深化安全文化“六进”、“安康杯”竞赛和安全诚信企业创建等活动。强化媒体联动和合作,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普及“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总结基层好的经验作法,宣传先进典型。

2.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以法定培训为重点,多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对新进人员、农民工以及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就业准入制度,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支持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3.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结合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探索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新途径。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落实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切实做好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督促企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各级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逐年增长,加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监督管理,保证投入到位、专款专用。

2.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创建对口帮扶和动态管理制度,将创建试点活动逐步向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延伸,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诚信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

3.大力推动“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在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积极推广运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金安”工程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4.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整合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加强以公安消防为基础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中型企业要加强对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广德和泾县政府要配强两地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装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全面推开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的电子备案工作,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工作关系,健全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协调配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水平。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配合,充分发挥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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