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震情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金政办发〔2016〕6号
颁布日期:2016-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震情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2016年1月21日01时13分13秒,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发生6.4级地震,震中距我市直线距离为100公里,市区和永昌县震感强烈。为扎实做好震情处置工作,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震情监测预警。市防震减灾管理局要科学制定短期与临震预报方案,加强震情分析会商,及时跟踪核实异常情况。要加强同省地震局汇报沟通,加强与周边地市协作,共同开展会商研判,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进一步加强对近期震情的综合分析与跟踪,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

二、迅速进行地震灾害评估。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永昌县、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迅速对我市水库大坝、道路公路、农村房屋、设施种植、城市供水等开展灾害损失现场调查与全面评估工作,并将灾情信息及时上报。

三、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安全。水务、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水库、尾矿坝、氯气库等设施的安全监测,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电信、移动、联通要定时检测通讯设备和线路,切实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强化重要公路、铁路、桥涵等设施的安全监控,着力保障公路、铁路交通畅通。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供电、供水和供气设施的应急准备,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要健全完善抗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及时补充完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24小时带班值守,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各级供电、通讯、文广、供水、学校、医院等单位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在岗值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要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震减灾工作机制体制不健全、防震减灾措施不落实、履行防震减灾职能不认真的部门和单位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金昌日报、金昌电视台要及时调整新闻播出栏目,主动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地震、广电、教育、通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适时发布防震减灾信息,增加防震减灾政府信息透明度。要抓紧建立完善地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地震谣传应对机制,及时进行社会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有效处置震情灾情和地震谣传,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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