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金政办发〔2015〕73号
颁布日期:2015-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73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金昌市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金昌市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总体攻坚战实施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力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的部署和安排,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产业集聚发展新优势,形成支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新的增长点,省政府制定了《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金昌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及年度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以省政府制定的《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方案》为引领,按照加快发展、提升质量、提高竞争力的要求,紧紧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突出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化配套企业集聚发展;突出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增强企业发展核心技术的竞争力;突出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加快重点项目和产业基地循环化发展;突出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各类要素保障;突出用好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完善落实扶持政策;突出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作用,进一步营造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环境。

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2个。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8个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拥有量比2014年增长15%。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培育产业主体,扩大产业发展规模

1.继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骨干企业培育和发展,组织市内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全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骨干企业遴选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启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中小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做实做强骨干企业上下游关联性支撑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二)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基地建设

3.积极推进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2014年甘肃金昌市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办高技〔2014〕2237号)内容,细化方案,完成试点年度工作任务。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项目备案、环评、土地等相关建设条件,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风险和效益评估机制,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责任单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金昌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全国低碳试点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建设工作,编制碳排放清单,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进一步推广循环经济经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三)加大科技支撑引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5.按照省上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技术路线关键节点攻关计划。组织开展重大技术专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动各类技术交易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

6.重点培育和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大数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7.依托龙头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进高原夏季蔬菜供应和冷链物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永昌县政府、金川区政府)

8.加快建设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协同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促进优胜劣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创新成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9.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管理,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包抓重点项目责任制,重点建设金川集团公司1万吨羰基镍、金川集团公司1500吨特种高温合金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金川集团公司高能辐照交联电缆、金川集团公司电池级四氧化三钴生产线升级改造、金昌扬帆飞翔镍网公司印花镍网先进电铸制造系统关键技术突破及产业化、金昌北方国能锂业公司10000t/a高纯锂盐生产线、金昌顺中高纯金属公司6N高纯铜、7N超纯铜基体及靶材产业化等项目,力争完成市上确定重点项目建设内容。(责任单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10.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本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电子商务试点示范、重点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等。2015年落实发展配套资金100万元,全市培育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培训电子商务技能型人才1000人(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1.制定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养信息产业新业态实施方案。大力发展云平台、云软件、云服务、云终端,启动金昌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强化云计算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融合应用,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广低成本、高质量、广覆盖的云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12.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先进装备制造业,提升整机制造水平,扩大关键零部件省内配套能力。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装备的研制、示范工程建设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五)改革财政投入方式,拓宽产业融资渠道

13.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利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争取节能与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新材料等省级财政参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4.建立骨干企业与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动态机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融资,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券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合作水平

15.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计划,建立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产业前景广阔、具备实施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库,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招商。(责任单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

16.继续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税收、经营状况的监控分析工作,建立骨干企业与税务部门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7.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融资模式,提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18.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年度发展用地计划,为骨干企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勘查许可等手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9.引导和鼓励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与企业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学科专业,支持和鼓励高校与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共同建立实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0.坚持一事一议原则,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加大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骨干企业需求,帮助引进国外相关领域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调度协调。市统计局要按照国家、省上要求,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经营运行统计调查体系,加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监测分析,定期向市政府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三)严格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衔接沟通,定期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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