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平政办发〔2009〕 82号 |
|---|---|
| 颁布日期:2009-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平有关单位:
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
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2009年3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规范管理,促进银行卡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银行卡受理环境为目标,采取政府推动、行业自律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规划,重点推进,引导和推动银行卡受理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银行卡服务质量,培育社会公众用卡习惯,促进社会公众银行卡消费,提高银行卡安全风险防范水平,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持卡人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推动全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为核心,加快受理市场建设,规范受理市场秩序,扩大受理市场范围,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普及率。到2012年底,实现平凉城区和六县县城的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宾馆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受理银行卡;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户银行卡受理比例达到60%以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铁路、公路售票以及医疗、学校、社保、加油、通讯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使用量较大的领域加快受理银行卡,全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比例达到10%左右。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受理市场秩序。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要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商户行为,切实保障受理市场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市场资源共享、业务联合发展、公平有序竞争、服务质量优良”的工作局面。
(二)提高银行卡受理商户普及率。商务、旅游、工商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将银行卡受理纳入餐饮业名牌认定、星级宾馆评定和政府定点采购商户确定的必要条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积极推动市县(区)繁华商业街、特色街及周边乡镇的商品零售店、餐饮店、酒店、宾馆受理银行卡,积极动员年营业额超过50万元的连锁店、超市、购物中心、知名老字号、重点批发市场、休闲娱乐场所受理银行卡。市内所有3A级以上景区售票点和旅游商品购物区的服务网点,加快布设POS机具,解决旅游景点银行卡受理不畅的问题。
(三)开展银行卡刷卡无障碍街区创建和有奖刷卡活动。人民银行、商务部门要结合实际,选择繁华商业街、特色街及周边商业区开展“银行卡刷卡消费无障碍示范街区”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积极组织各发卡机构开展有奖刷卡活动,增强公众对银行卡的认知度,提高公众持卡消费的积极性。
(四)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人民银行、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各发卡机构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银行卡知识普及和打击银行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信息共享和案件合作机制,坚持防范和打击并重,创建安全的银行卡受理环境。各收单机构、发卡机构要不断改进技术服务水平,巩固联网通用成果,保障内部网络和跨行交易网络安全、高效运行,缩短刷卡消费资金到账时间。
(五)拓宽银行卡受理范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提升公共服务单位、税收征管部门要积极推进银行卡应用。要积极探索和制定具体办法,促进银行卡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的应用,推动铁路、公路售票以及医疗、学校、社保、加油、通讯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使用频繁的领域受理银行卡。
四、部门职责
(一)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1、充分发挥平凉市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分析研究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与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和协调调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完善银行卡特约商户发展的办法,定期组织开展银行卡受理市场检查。
3、加强银行卡使用知识宣传,牵头组织各参与方开展银行卡宣传活动,增强银行卡在全市支付领域的影响。对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营造促进受理市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市商务局
1、制定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形成各级商务部门组织、协会辅助、商户落实、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积极推进银行卡刷卡无障碍街区创建和有奖刷卡活动的开展,与人行、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3、引导商户主动配合银行卡刷卡机具布放,开展顾客刷卡消费满意程度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改进。
(三)市公安局
与人行、各发卡机构共同建立打击银行卡犯罪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定期召开银行卡风险分析会议,加大对各类银行卡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组织并参与银行卡知识普及和防范银行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四)市旅游局
1、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督促市内3A级以上景区售票点和星级旅游宾馆饭店安装POS机具,并将银行卡受理服务纳入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服务的考评内容,提高银行卡服务水平。
2、对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受理银行卡服务质量情况定期开展检查。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的服务功能。
(五)市工商局
配合人行对中型以上商品零售业、连锁店、超市、商场、购物中心、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小型商业企业,落实安装使用POS机具,受理银行卡业务。参加银行卡受理市场定期检查,为持卡人提供便捷服务。
(六)市地税局
积极动员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连锁店、超市、商场、购物中心、知名老字号、重点批发市场受理银行卡。加大对不积极受理银行卡商户的税控监督检查力度,打击偷税漏税等犯罪行为。
(七)各收单机构
各收单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理市场发展计划,加快POS机具的安装速度,做到合理布放,消除盲点,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和应用领域。积极参与刷卡无障碍工程建设,配合开展受理市场检查,参加联合宣传。严格执行扣率标准,规范发展商户,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受理市场建设投入。
(八)各发卡机构
各发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系统运行状况,提高交易处理效率,规范客户服务业务,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建立执行受理客户投诉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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