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河府办函〔2014〕96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第一批)》(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录入《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第一批)》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按规定举行听证,未履行听证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作出行政决策。
二、未录入《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第一批)》,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本听证目录以外的其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听证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省政府令第183号要求,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行政、科学决策。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各承办单位应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分批公布或修订完善《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
附件: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第一批)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
河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第一批)
序号
听证事项
听证组织部门
1
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市发展改革局
2
普通高校、中专(技工)、高中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
市发展改革局
3
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市发展改革局
4
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市发展改革局
5
有线电视收视费收费标准
市发展改革局
6
基本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出租小车票价
市发展改革局
7
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市发展改革局
8
环卫服务清洁卫生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市发展改革局
9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
市发展改革局
10
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
11
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市国土资源局
12
拟定市辖区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13
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市国土资源局
14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
项目建设
主管部门
15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具体事项
主管部门
16
编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其他重要规划
具体组织编制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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