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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保障深圳大运会期间通信线路安全的通告
|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惠府〔2011〕75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保障深圳大运会期间通信线路安全的通告
惠府〔2011〕75号
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深圳大运会)定于8月12~23日在深圳举行,我市作为粤东地区的通信枢纽,承担了深圳大运会转播电视信号、国际互联网服务以及国际话务等业务的通信保障任务。为确保深圳大运会期间通信安全畅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深圳大运会期间通信线路安全的通知》(粤办函〔2011〕397号)要求,各电信营运单位要提前将重要通信线路安全信息通知各有关施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采取包括停工在内的一切有效措施确保重要通信线路安全。
市政府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24日,本市范围内所有可能影响通信线路安全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单位要采取特别防护措施保障通信线路安全,主动咨询或报备电信运营商。如因不规范作业或野蛮施工等导致通信线路受损而影响深圳大运会电信保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禁止船只在国际海底光缆两侧规定范围内作业或抛锚。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电信运营商要积极开展保护通信线路宣传教育和巡查活动。通信线路安全受施工影响或被人为破坏时,相关单位要及时派员现场制止和协助处理,并依法查处。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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