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云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印发云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云府办〔2013〕32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印发云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云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录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三)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医疗合理用药
(五)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六)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机制
(三)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五)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
(七)加强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八)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五、重点工程
(一)市级医疗机构综合提升工程
(二)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四)卫生信息化建设
为加快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09〕16号)和《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市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卫生协调发展,统筹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大投入,着力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称新农合),扎实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健康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201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75.3岁,比2005年提高0.51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5.29‰和15.76/10万,比2005年分别下降39.95%和22.48%。
(一)发展基础。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资源总量适度增长。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5804张、7126人、2588人、2523人,较“十五”期末分别增长85%、29%、28%和34%;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06人、注册护士1.03人、床位2.36张,较“十五”期末分别增长22%、22%和76%。“十一五”期间,全市政府预算医疗卫生总支出4.6亿元,为“十五”期间的2.6倍,共支持改造建设医疗卫生机构46个。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达16.1亿元,较2005年增长6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100%,乡镇卫生院覆盖率100%,100%行政村设立村卫生站。卫生技术人员工作效率逐年提高,医院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由2005年的9.11人次提高到2010年的17.52人次,日均担负住院日数由1.78天提高到2.0天。中医“治未病”和中医药建设顺利推进,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综合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8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建成1所中医名院、2个省级重点专科、6个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1个省级中医名科、2个省级基层中医药特色示范单位,中医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医疗管理力度加大。卫生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人才建设渐成体系。获省级医学特色专科1个。云浮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成为“南方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开展医学重点和特色专科评审,全市评审出12个医学重点专科,14个医学特色专科,获得厅(市)级课题立项41项,同比增加41.3%。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三等奖38项,占市科技进步奖的20.7%,位居各行业前列。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卫生事业发展呈现结构性变化。按照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方向,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至2010年底,100%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核编定岗,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特别是新农合覆盖所有乡镇和行政村,2010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8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5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新农合保障的目标。深化医改工作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人民群众正在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医疗服务满意度有所提高。
“十一五”期间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指标
规划目标
2010年
主要健康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岁)
75
75.3
婴儿死亡率(‰)
<8.5
5.3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
8.22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4.05
12.37
疾病控制指标
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万人)
<0.2
0.04
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
85
89.74
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
90
96.67
卫生资源配置指标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及助理执业医师(人)
1
1.06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
1
1.03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床)
1.5
2.36
3.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加强。公共卫生三大体系基础建设、业务装备进一步加强,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面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度明显加快,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保持低水平,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的大规模流行。连续16年保持无脊灰状态,连续6年无白喉病例报告,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明显减缓。结核病新发涂阳病人发现率、治愈率提前达到省和市结核病防治2010年规划及WHO的目标,甲流、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稳步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有了良好开端。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取得显著成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规范。“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进展顺利。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管理得到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均取得较好成效。爱国卫生运动开创新局面,我市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省级卫生村237个,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63%,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覆盖全市。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覆盖范围扩大到蔬菜、大米、谷类等16类食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物资储备机制不断健全,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4.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卫生事业在促进社会幸福和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卫生服务可及性进一步增强,2010年全市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数分别为1282.77万人次、20.47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了126%和278%。卫生公共筹资水平不断提升,政府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05年的15.12%上升到2010年的21.8%,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05年的50.9%下降到2010年的42.02%。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05年的40元提高到2010年的155元,保障水平大幅增长,2010年全市次均住院补偿额1959元,比2005年增长52.2%。
(二)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型升级,为云浮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建设幸福云浮目标迈进。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是建设幸福云浮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基础,同时医学模式的转变、医药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领域不断涌现的新成果也为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1.经济社会转型带来居民健康需求新变化。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城乡居民消费观念和结构快速升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方式转变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群众健康需求,特别是与高质量、高水平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建设,提升卫生服务软实力的要求更加迫切。
2.经济社会发展给疾病防控和卫生管理带来新挑战。工业化、城市化、老龄化和全球化以及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导致疾病谱发生变化,卫生工作面临重大传染病、慢性疾病、精神疾病、癌症等带来的多重挑战,疾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由生态环境、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化及社会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职业安全、饮用水安全及环境等问题,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影响将更加突出。同时,随着我市流动人口规模扩大,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不容忽视,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对医疗卫生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3.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仍较突出。卫生事业发展与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利用、居民健康水平仍存在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差异。科学合理的卫生总费用结构尚未形成,人均卫生筹资水平总体偏低,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卫生事业发展方式上仍不同程度存在重治疗、轻预防,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发展等问题。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改革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将进一步显现。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围绕“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建设幸福云浮”的核心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服务模式创新;依靠科技和人才,按照预防为主、以社区和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疾病防控和诊疗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政府责任,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全面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管理、运行、投入、监督体制机制及人才保障、卫生信息化和法制建设等支撑体系,推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权益。以全面促进人民健康为中心,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加强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的规划、统筹、服务和监管等方面职责,强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卫生事业,大力发展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促进有序竞争。
坚持立足市情、改革创新。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健康公平的卫生事业发展方式,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强基层、重预防、可持续的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构建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区域医疗卫生优势互补、城乡区域医疗卫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统筹中医、西医、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协调发展,注重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提高卫生服务利用率,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主要健康指标
指标
2015年
人均期望寿命(岁)
76.8
婴儿死亡率(‰)
<6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5
——适度增加卫生资源总量,优化存量,卫生资源总量及结构与需求的一致性、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协调发展,区域合作水平显著提高,区域发展差异明显缩小,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为群众提供便捷、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按省相关配套机制,规范我市基本药物采购;加强基本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十二五”期间卫生资源及卫生投入主要指标
指标
2015年
卫生资源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1.88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
2.07
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数(人)
0.68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人)
2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床)
4
卫生投入
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30
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3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元)
≥4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全面提升卫生应急水平。加快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联网和系统互通,建立全市统一协调的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域性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地区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检验检测、协调处置、技术支援、信息互通机制建设。完善应急救援基本装备设备及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健全地区间、部门间之间卫生应急物资调运机制。建立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基地,分区域组建卫生专业队伍。构建公共卫生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公共卫生危险因素及事件信息的流行病学风险评估体系,提高综合分析和预警能力。重点抓好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及新发急性传染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积极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完善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由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共同构成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实验室检验检测网络系统建设,加快建立传染病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鼠疫、地方病、结核病、慢性病等专业防治机构建设。完善口腔卫生保健服务网络。统筹区域精神卫生机构资源,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把罗定市大岗医院建成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市、县、乡镇(社区)三级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到2015年,100%的县(市、区)建立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均设置心理精神卫生科。
3.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设备配备、人员配置、科室设置标准化建设,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水平。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和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将妇幼保健工作纳入村卫生站考核指标。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的学科、人才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加强和完善妇幼保健机构项目执行能力建设,保障阻断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妇幼安康工程、生殖健康、降消、新生儿疾病筛查干预和新生儿视网膜病防治等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4.强化卫生执法。以基层卫生监督为重点,以卫生监督基础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改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到2015年底,所有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专业队伍,推动创建食品安全标准数据库。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宣传和贯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建设,合理规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布局。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配备和能力建设,推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地方/区域分中心规划和组建,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交换平台和监测数据库,逐步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全覆盖。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与事故查处能力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专业队伍,推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卫生学处置标准化配置。
6.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推进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重点加强健康教育基地建设,逐步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和网络。制订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规范的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健康素养监测及干预网络。
“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主要工作指标
指标
2015年
卫生应急
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
100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
100
重点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率(%)
60
妇幼卫生
儿童系统管理率(%)
≥92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疾病预防控制
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万)
<0.4
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万)
0.9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1
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70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40
总体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的县(市、区)比例(%)
≥95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80
爱国卫生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8
农村饮用水质卫生合格率(%)
70
卫生监督与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数占总人口数比例(%)
80-90
城乡较大规模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90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推动“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建设。市、县两级通过将现有部分公立医院改成“平价医院”或鼓励新建民营“平价医院”,使县域范围内至少有一家“平价医院”;在县级以上医院至少拿出十分之一的资源开设“平价诊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提供用于治疗不同类别小病的“平价药包”。
2.加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改善市级诊疗环境。2012年完成市人民医院一期整体搬迁,市妇幼保健院易址新建工程动工兴建;2013年完成市中医院整体搬迁至市人民医院旧址。
3.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突出县域医疗服务网络的基础性地位,以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比例和服务供给能力,基本形成衔接紧密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快云安县人民医院、郁南县人民医院、罗定市中医院、云城区人民医院的易址新建工程和新兴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全面加强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安排乡镇卫生院职工生活周转房建设项目。到201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全覆盖,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8%,全部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中药房。
4.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社区医疗卫生体系。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确保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至10万服务人口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制度,探索开展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守门人”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5.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坚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措施,巩固基层改革成效,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各级政府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强化分类指导管理,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6.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职责,优化各类医院的布局和结构,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服务辐射能力为核心,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启动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推进医院评审制度,促进医院基本建设,重点提高医疗管理、服务和技术水平。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我市有1-2所三甲(综合)医院。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持二级医院、县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城市医院支农长效机制,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公共卫生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建立1支市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队伍;推进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设;打造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模式;打造市级卫生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市级重大伤亡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突发中毒事故医学救援基地。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市、县疾病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按照建设标准改造实验室,完善仪器配置和辅助设施,加强生物安全相关条件建设;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二是加快结核病、皮肤性病等慢性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三是加快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四是加快完善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各个乡镇、街道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市、县(区)、乡镇(街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配备冷藏车、冷库、冰箱和冷藏包等设备。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快市、县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
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加快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出生缺陷筛查设备,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出生缺陷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设备。
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市级教育基地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设施建设。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置监测仪器和数据采集分析软件;选择技术水平较强的检测机构建设4-5个区域合作实验室;完善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体系,建立5个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7.进一步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建立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加强医院急诊科建设,增强医疗救援能力。建立分布合理、管理规范的急救机构和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基地,到2015年,实现县以下城乡急救体系全覆盖,县以上建立标准化急救(指挥)中心。建立市级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健全医疗救治体系的评估、考核机制。优化布局,调整采供血机构设置。加强血站实验室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核酸检测技术应用。完善血站质量管理体系,规范采供血机构质量监控和管理。
(三)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1.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财政承受能力,调整和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逐步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卫生应急等重点任务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模式,开展主动、连续和综合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2.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新建云浮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综合实力。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消除严重影响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危险因素为重点项目,实施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妇女病防治、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的筛查干预等项目工作,通过区域共享的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为手段,规范、保障和促进妇幼安康工程项目工作的落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大力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充分与妇幼保健、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融合,逐步建立全市所有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制度,加大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力度。深入开展艾滋病、乙肝、梅毒等疾病的母婴传播防控工作,努力控制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的出生,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早期发现、诊断和干预甲低、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早期视网膜病变的新生儿;健全出生缺陷患儿矫治、康复和干预服务网络,减少残疾和死亡的发生。继续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强和规范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运网络建设,减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到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8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达50%,重症地中海贫血发生率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50%,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率90%以上。
3、切实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继续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机制,深入推进艾滋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针对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到2015年,艾滋病监测哨点达到8个,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80%以上,降低死亡率。加强梅毒、丙肝的实验室检测和规范化诊疗。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强化结核病归口管理和治疗,扩大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和治疗范围,积极应对流动人口结核、结核与艾滋病双重感染和结核耐药性等三大挑战。加强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狂犬病、鼠疫、SARS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有效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建立全市急性传染病监测信息数据库,评估各地区重点控制传染病监测与防控能力,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质量。维持无脊灰状态,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并维持消除麻疹状态。加强肝吸虫病防治、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完成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工作,进一步降低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和乙肝发病率,至2015年,5岁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低至1%以下。
4.加强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口腔卫生等工作。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服务平台,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肿瘤、口腔疾病等慢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全市5个县(市、区)。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在重点恶性肿瘤高发区开展筛查。在各级医疗机构推行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量血压制度,在80%以上的社区和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服务。实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60%.加强脑卒中的筛查和防治,控制脑卒中发病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积极推广精神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康复模式,全面推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治疗工作规范。开展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建立全市精神疾病监测点。加强龋病、牙周病和常见致盲性眼病防治。
健康行动计划
重大疾病防控:加大性病、艾滋病、结核病、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力度,消除麻疹,落实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及新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措施,科学研判并及时处置霍乱、登革热、流感、狂犬病、SARS等急性传染病疫情,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治疗。
重点人群健康:加强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防治重症地中海贫血等致死致残的先天性疾病。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政策。加强职业健康监测及职业健康促进。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健康危险因素: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和健康素养提高,加强饮用水安全与环境卫生监测,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减少烟草危害。
5.加强职业病防治。按照“规模、功能与地方职业病防治任务相适应”原则,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和防治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生服务和科研能力。开展对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实施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强化重点职业病防控。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升职业病诊治水平。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职业健康促进工作。
6.大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大力开展控烟工作,加强控烟健康教育与宣传,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和无烟单位。至2015年,全市居民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数比例达10%以上,健康素养综合干预活动覆盖人群率达80%,城乡居民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以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121”行动,至少创建两个示范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省级“行动”示范区(镇)活动,至少创建两个示范区(镇)。
7.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创建工作,落实病媒防制各项措施,大力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以卫生创建活动为平台,动员全民参与,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抓好城乡卫生整治和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稳步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健康镇村活动,选择有条件的城市、镇开展试点工作,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基础。广泛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为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完善全市138个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点,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或建成前、后水质监测工作。力争在2013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并创建省级卫生镇4个。
8.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全面推进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监测能力。开展城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全面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实施消毒产品及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加强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放射诊疗许可率和防护水平。全面加强卫生综合执法,完善执法稽查制度,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9.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努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可及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强化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促进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公共卫生服务。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医疗合理用药。
1.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健全以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为基础的基本药物评价标准和工作机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和补偿政策,对医疗卫生机构因取消药品销售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补偿。
2.建立和规范药物采购保障机制。加强基本药物市场价格调查,建立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和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从网上集中采购。进一步规范药物、医用耗材的采购保障工作,对药物目录、药物定价、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实行“四统一”,实现基本药物保障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的目标,逐步建立较完善的基层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加强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科学合理使用药物的监管机制,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在全市县级上以医院全面实施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进一步完善药物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形成合理用药习惯。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执行广东省医保诊疗常规,发挥医保对用药、检查的监督、引导作用。
(五)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1.科学规划公立医院布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则,科学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确保医疗卫生用地布局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明确医院类别、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次分明、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办城市综合性医疗机构,新增和存量调整的医疗资源,要优先支持儿童、妇产、传染病、康复、精神病、皮肤病、老年关怀和肿瘤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通过结构调整整合部分公立医疗资源,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比重,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为民营医院发展留下空间。
2.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机制。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建立可持续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财务核算制度,加强费用核算和控制。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准入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完善医院质量控制体系,推广疾病诊疗规范、单病种质量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建立医疗技术风险监测、预警、报告、管理制度。提升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建立健全医院三级质量控制网络,提高全市医疗机构专业医疗质量水平。
4.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加大卫生法制宣传力度,提升医患纠纷化解和突发事件防控处置能力,进一步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强化医学人文教育,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医德医风教育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对医疗机构运行状况的监管。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六)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完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中医药全面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加快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中医“治未病”项目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补助政策,促进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抓好中医药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养和引进一批中医药创新型人才,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造就一批在全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科和新一代学科带头人。积极推进多元化办医,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2.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基层中医院的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不断完善各级中医院、镇(社区)、村医疗机构的三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提升中医院的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缩小区域中医医疗水平差距。在“十二五”期间,云浮市中医院、罗定市中医院创建成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新兴县中医院、郁南县中医院为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大力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快南药种植业发展,建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
3.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构建多元化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格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治未病”工作运行机制,制定规范的技术方案和服务流程,建立完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评价体系,开展面向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中医药基本知识、技能与适宜技术培训,健全中医基层服务网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做好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绩效工资为导向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管理制度,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指标,对在基层农村工作的卫生人才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改进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着力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补偿机制改革。
(二)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机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卫生管理职能。积极推动卫生管理职能转变,合理界定卫生管理事权,突出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加强卫生资源调控和全行业管理。加强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核心的各类规划编制修订工作,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三)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投入,在增加总量、优化结构、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三方面予以同步推进。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监管。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加大卫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进一步下放事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医疗卫生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和评价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卫生信息公开。
(五)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卫生人才的培养、使用与管理等环节,以高层次、创新型卫生人才为引领,以实用型、技能型卫生人才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及卫生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实施“医学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建设一支由医药卫生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开展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精神卫生、医疗保障以及护理、药师、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适应实践能力培训需求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网络,完善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力争到2015年,通过多种途径培养300名全科医生。以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依托,建立区域培训基地,实行基层医务人员轮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鼓励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提升学历层次。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医务人员和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破除卫生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限制,引导和规范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人才合理流动。
(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
发挥信息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按照统筹规划、梯度推进、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惠及居民、服务应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强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全市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五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研究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快推进市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五项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医药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全市统一的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配合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5大重点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基础数据资源库。健全覆盖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的卫生信息网络。建立和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
(七)加快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加强整体医学、循证医学、转化医学和价值医学研究,形成资源共享和协同攻关的新机制。加快推进整体性、多层次、集约化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医学科技的资助策略、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满足医学科技创新突破和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强重大疾病防治预警、预防、诊断技术和生物医学关键技术的研究。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和医学科学普及。
(八)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按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逐步形成包括政府部门、专家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多元化绩效考评主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并侧重于从基本、基层、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开展考核。
五、重点工程
(一)市级医疗机构综合提升工程。
云浮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是我市重点工程之一,新院选址位于云城区罗沙村委分界村东侧,建设规模800—1000床位,投资总额4.006亿元,预计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云浮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规模300—500床位,投资总额1.5亿元,计划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市中医院整体搬迁至市人民医院旧址,预计2013完成,搬迁后规模达到400-500床位。
(二)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巩固全国基层(社区和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以市中医院建设为龙头,带动全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到2015年,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疗服务普遍加强。
(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积极做好“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广东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市的实施工作,按照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充分体现服务均等化,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四)卫生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三网融合远程医疗工作,配合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实施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包括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建设,以卫生信息化促进卫生现代化。以上各类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凡未经审批(或核准、备案)的,均需按规定程序研究论证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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