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庆市绿道网建设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肇庆市绿道网建设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绿道网建设201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肇庆市绿道网建设2012年实施方案

2012年是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实现“三年成熟完善”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构建全省互联互通的广东省绿道网的关键之年。为确保顺利完成绿道网“三年成熟完善”的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1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要求,配套完善省立绿道(肇庆段)的绿化及各项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城市绿道建设,全面构建功能完善的绿道网络体系,深入挖掘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开发,探索建立绿道网管理维护运营的长效机制,将绿道网打造成为肇庆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文化名城、惠及广大百姓的标志性民生工程。

二、工作内容及部署

(一)加快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全面完成城市绿道建设任务。

1、加快推进各地城市绿道建设。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要求,结合《肇庆市城市绿道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肇庆市城市绿道专项规划》的规划指引,顺应各地自然肌理,合理选线,串连发展节点,做好城市绿道与省立绿道、与慢行系统的衔接,按规划保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各地的城市绿道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

2、城市绿道网络实现基本建成。以生活居住社区、公园绿地、公共交通枢纽、大型文娱体育区、各地区行政中心、特色村落以及旅游景点等人流较大的区域为重点地段,结合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有序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2012年底前要完成本年度48公里城市绿道网建设,实现我市绿道网总体规划建成全部城市绿道865公里的规划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3、城市绿道配套设施基本完成。2012年建成的城市绿道需按标准配备绿道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基础设施等,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4、城市绿道沿线绿化全面完善。2012年建成的城市绿道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沿线绿化工作。绿道绿化应多采用本地树种及乡土植物,采用群落复层式种植方式,多品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高效益地构建绿廊系统。如在排洪渠及河堤上进行绿道绿化,需及时与水务(利)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排洪渠与河堤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二)查缺补漏,完善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建设。

1、落实行动,切实开展绿道建设工程的自查及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按标准按规范开展自查工作,检查已建成的省立和城市绿道有否设立规范的标识系统及划线、慢行道是否做好沿线绿化、绿道节点有否按规划建好驿站。对暂未达标的绿道要及早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绿道基本贯通、绿化基本完成、设施基本配备、功能基本完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

2、组织开展绿道达标验收工作。由市绿道办牵头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组成肇庆市绿道工程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小组,定期对各地建成的绿道进行验收,督促各地按计划推进绿道建设,按要求整改工程建设中未能达标的薄弱环节,完善建设和管理维护方面的不足之处,确保各地按质按量地完成绿道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及市直有关单位]

3、全面完成绿道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任务。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印发的相关技术指引要求,切实完善省立绿道及2010年、2011年建设任务的城市绿道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沿线绿化、驿站、标识系统、环卫设施、安保设施、游憩空间、文化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及场地等,确保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4、全面恢复端州城区城市绿道的标识系统和基础设施。端州区的西江路段城市绿道受该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影响,部分绿道线路路面、标识系统、道路划线、基础设施等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原有标准,在改造工程后期组织人力对该段绿道进行全面恢复。同时采取措施完善2011年端州城区新建城市绿道的环卫设施系统,确保城市绿道的贯通和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5、进一步提升绿道连接线功能。依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的各项标准,通过优化路面铺装、设置专用标识、强化安全隔离设施和完善绿化隔离带等方式,改善绿道网的连接线和交界面,美化绿化周边的景观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三)落实管理,建立绿道网运营的长效机制。

1、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绿道管理。根据《肇庆市绿道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对机动车进入绿道内、停放,以及在绿道上随地摆卖及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定期整改。定期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绿道专项综合整治行动,集中对机动车未经批准进入绿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骑行者竞走追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绿道沿线随地摆卖的流动摊点进行教育纠正,敦促其撤离清场,确保绿道畅通无阻,整洁美观,便于市民的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组织力量对绿道进行日常维护。根据《肇庆市绿道网管理维护运营方案》及《肇庆市绿道管养维护技术指引》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资金保障和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做好绿道的日常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工作,定期巡查绿道及驿站服务点等服务设施使用状况,及时维修绿道沿线损坏的路面、绿道护栏、垃圾桶及路灯等基础设施,全面做好绿道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市民和游客安全愉悦使用和享受绿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3、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绿道建设运营和管理维护。依照《肇庆市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绿道建设运营和管理维护的若干意见》的各项指引性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积极捐资助建绿道,认建认养绿化设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绿道运营,充实和拓展绿道驿站的便民服务项目,结合本土特色适度发展小商业,为市民游客提供收费停车及安保等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绿道管理维护,逐步开放部分绿化、维修、环卫清洁等管理项目,以招投标的方式落实经营和管理主体,形成全社会共建共管绿道的良好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4、继续创新和完善绿道的管理手段。2011年我市创新建立了绿道志愿者管理机制,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志愿者,通过参与协助环星湖绿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有效减少了绿道上的各种不文明行为,正确引导市民文明使用绿道。该举措属珠三角绿道网首创之举,在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得到省绿道办的充分肯定。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行和完善绿道志愿者制度,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完善工作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和执法部门的配合力度,提升我市绿道志愿者的协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四)积极推广使用,提升绿道的综合效益。

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力度宣传肇庆绿道网。通过报纸、新闻、网络、微博等媒体和手段对绿道进行广泛报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肇庆绿道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让广大市民游客更深入地了解认识我市绿道网,更积极参与和维护绿道。一是依托市城乡规划信息网站设立的绿道网规划建设专栏,及时发布各地绿道网规划、建设的资讯,为各地开展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提供平台。二是制作绿道公益宣传广告,在市广播电视台滚动播出。三是争取在省级、国家级及境外媒体推广肇庆绿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

2、充分发挥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和社会效益。参照市城乡规划局《珠江三角洲绿道网(肇庆段)综合开发策划方案》的内容,加强与各地宣传、规划、旅游和体育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广绿道旅游精品线路,规范绿道旅游服务,建立绿道旅游产品体系,举办各类绿道全民休闲健身和体育竞技活动。通过综合利用激活绿道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潜在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绿道对我市经济设施发展的积极作用,让绿道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绿道网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绿道建设及管理的牵头部门和具体工作机构,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绿道网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负责]

(二)强化检查督导。市绿道办要加强对绿道网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导,积极指导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绿道网建设信息、简报、月报和季度报工作,及时做好数据收集和统计工作,包括绿道网建设的基本数据、完善配套设施的情况、在绿道上开展各类活动的方案、照片以及视频等。争取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绿道网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对绿道网规划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绿道网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运作体制。继续执行涉及绿道网建设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土地供应等方面的“绿色通道”审批制度,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保障绿道网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等有关部门]

(四)做好年度考核。为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并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我市将制定肇庆市绿道网建设年度考核办法,于2012年底对各地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绿道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绿道办)]

附件:1、2012年度城市绿道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任务

2、2012年度肇庆城市绿道新建里程工作任务

http://www.zhaoqing.gov.cn/xxgk/zq102/201206/t20120620_162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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