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

中府办函〔2015〕69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15〕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普查范围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网站。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各镇区于4月15日前向市府办公室报送《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于7月10日前向市府办公室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报送格式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为便于汇总审核,在客户端生成数据报表文件时请以本部门或镇区名称命名。相关报表及材料通过党政内网OA邮箱发送至市府办公室“唐志红”。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联系人:市府办公室唐志红,联系电话:88308213;

市信息中心袁俊文,联系电话:8830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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