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百色市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10〕25号
颁布日期:2010-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百色市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百色市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百色市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

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跨境(跨省、跨市、跨县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以下简称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11月12日,在全市开展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为确保大会战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谐共处”的目标,全力调结全市跨境“三大纠纷”案件,预防和减少因跨境“三大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调结而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历史,面对现实,遵循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安定团结,以协议结案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力争把当年跨境“三大纠纷”调结率达90%以上,历年积案调结率达80%以上,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四、时间安排

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11月12日(共8个月)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的领导,决定成立市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明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广西百色国家农业

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邓智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刘承菀市调处办主任

成员:欧阳可当市信访局副局长

黄英格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黎梅市法制办副主任

林天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耀光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建华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罗锡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调处办,由刘承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大会战期间的材料上报、工作简报、通报调处工作信息,统计、汇报调处工作进度等工作。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确保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大会战工作顺利进行。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2日至3月25日)

召开全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会议,传达自治区调处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大会战打好基础。各县(区)召开相应会议,制定大会战方案等。

(二)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10日)

全面排查全市已经发生尚未调结的跨境“三大纠纷”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及跨境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全面掌握全市跨境“三大纠纷”案件新情况。

(三)集中调处阶段(4月11日至11月12日)

各县(区)要认真、扎实开展好本县(区)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大会战调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领导要根据任务分配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乘势而上,组织精干力量打好“歼灭战”,实现案件的调结目标;要做到人员及时到位,并从财、物方面做好保障,为完成大会战调结任务创造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下旬)

对整个大会战工作进行总结,将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形成跨境“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在大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开展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重要意义的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大会战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在这次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工作中,跨境“三大纠纷”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是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分别是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直接责任人,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各县(区)要认真排查各自辖区内的跨境“三大纠纷”案件,各责任单位要指导协调各县(区)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认真研究,制定调处方案,扎实开展化解工作。

(三)依法调处,注重程序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制定案件调处工作时间表,并做好案件档案的统一归类、整理和保存工作。

(四)讲究方法,科学调解

各责任单位要解放思想,创新调处工作方法,在强调依法调处的基础上,在以情调处、以理调处、以习俗调处等方面,积极探索,把调处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为群众着想,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加以引导,力争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大部分矛盾纠纷,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谐共处的目的。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市跨境“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大会战领导小组对大会战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大会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大会战取得实效。

附件:2010年百色市跨境“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大会战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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