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发〔2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16日

贵港市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治贵港市铁路沿线环境,改善铁路沿线城乡落后面貌,提升铁路沿线整体景观,结合“美丽贵港·清洁乡村”活动和2015年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制订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规定时限、全力推进”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线覆盖、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改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构建整洁协调、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廊道,把铁路沿线打造成为贵港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二、工作范围

对纳入改造工程范围的南广高速铁路、黎湛铁路沿线(以下简称”铁路沿线”)的中心城区及5个县市区,18个乡镇,90个行政村,360个自然村实施风貌改造工作。共需改造房屋外立面33611户,其中县市区村庄28757户(含综合整治村屯6个)、中心城区民房总数4854栋(其中2558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计划分三期完成,2015年第一期开展村庄10000户房屋外立面改造,建设综合整治村屯6个及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第二期继续建设村庄10000户房屋外立面改造,2017年第三期全部完成。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环境清理整治工作。按照“美丽贵港•清洁乡村”活动的要求,组织对铁路沿线村屯开展“一清二拆三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清除铁路沿线及乡村周边乱堆乱丢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搬迁500米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池),整治低矮桥墩旁乱堆的“柴堆”、“秸秆”、“砖石渣土堆”等乱象,对农房有碍观瞻的临时搭盖进行拆除并净化建筑外观。

(二)开展房屋外立面改造工作。按照凸显地方文化,打造地方特色,展现贵港乡村新风貌的要求,一是对铁路沿线300米可视范围内的主要村屯及综合整治示范村屯房屋进行改造;二是对中心城区铁路附近的老旧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详见附件)

(三)开展村屯综合整治示范工作。按照“菜单式”安排项目和“标准件”建设的方法,各县市区共开展6个综合整治示范村屯建设工作(其中桂平2个,其他区县各1个),完善村屯基础设施、改善村屯综合环境、促进农村基层治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成立机构

为更好地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工作,推进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切实有效开展,决定成立贵港市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雷应敏市委副书记

黄星荣副市长

副组长:孔军市委副秘书长

张国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市住建、市政、财政、乡村办、高铁站、火车站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交运、农业、环保、林业、扶贫、文化、体育等部门分管领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风貌办”),办公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罗均职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刘晓燕同志担任。

五、工作机制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承担本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推进本辖区内风貌改造工作。

(二)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由市“乡村办”指导和统筹协调。市“乡村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乡村办”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三)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由市级和县市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市风貌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铁路沿线路基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及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二)乡村办:负责协调组织铁路沿线500米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按照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要求,做好铁路沿线村屯风貌改造指导及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县市区推进铁路沿线风貌改造和管理工作。

(四)市市政局:负责中心城区铁路沿线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亮化工作。

(五)贵港高铁站、火车站:负责铁路(含铁路桥梁、涵洞等构造物)沿线路基两侧各20米以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做好铁路沿线美化、亮化工作。

(六)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拨付市本级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所需经费,并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涉及建制村村级道路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八)市农业局:负责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域内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农业示范点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九)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县市区环保部门对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域生态环境示范点项目建设。

(十)市林业局:负责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域内村屯绿化建设、提高铁路沿线村屯绿化水平。

(十一)市扶贫办:负责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域内的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及扶贫工作。

(十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域内村镇文化设施建设和改造,并协调做好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十三)市体育局:负责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域内体育设施建设。

(十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启动问责。

七、实施步骤(2015年第一期)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1-3月)

组织对铁路沿线涉及风貌改造工作村屯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改造任务和内容,开展改造方案设计工作,并积极与自治区有关厅局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各级改造资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11月)

1.各县市区制定本辖区铁路沿线风貌改造实施方案,并落实责任、筹措资金、审定设计方案、推进实施。

2.按照“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先易后难,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工作,确保改造任务5月开工,11月底全面完成。

3.组织开展督查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5年12月)

1.各县市区按照现行风貌改造工作验收标准,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市风貌办备案。

2.市风貌办根据各县市区的验收结果,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市级综合验收。

3.项目验收完成后,由市风貌办牵头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总结。

八、资金筹措(2015年第一期)

(一)资金测算

1.铁路沿线村屯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共需资金约1.03亿元。其中,外立面改造10000户,按1万元/户标准测算,需1亿元;综合整治村屯6个,按50万元/个补助标准测算,约需资金300万元。

2.中心城区环境改造及美化亮化资金100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需要资金1.13亿元。

(二)资金来源

1.自治区补助资金。外立面改造按0.3万元/户,综合整治村屯按50万元/个补助,合计补助资金33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和数量以自治区住建厅文件落实为准。

2.市本级配套资金。(1)外立面改造:三区按0.5万元/户(三区6000户),需配套3000万元;桂平、平南按0.2万元/户(两县市4000户),需配套800万元;(2)中心城区改造:需配套1000万元;市本级合计补助资金4800万元。若自治区未落实任务和资金,则不足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市本级财政最多要承担8100万元。

3.县市区配套资金。三区按0.2万元/户配套,港北区需配套540万元、港南区需配套160万元、覃塘区需配套500万元;桂平、平南按0.5万元/户,桂平、平南各需配套1000万元。县市区级合计需配套3200万元。

4.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鼓励群众投资投工投劳,努力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九、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建设“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和探索“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组织开展县市区级竣工验收;各县市区风貌办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工作职能,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站、宣传栏、宣传标语、文艺小分队等贴近农村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实现从“要我改造”到“我要改造”观念的转换;要大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和创造性,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项目资金,形成投入合力。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把实施改造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财政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市财政、住建、市政、交通运输、农业、环保、林业、扶贫、文化、体育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并整合村镇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形成资金聚集效力。

(四)加强督查指导,狠抓质量安全。切实加强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的督查指导工作。把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纳入“美丽贵港·清洁乡村”督查,推动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相关县市区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督查项目进展情况;狠抓改造工程安全质量,派专职安全质量负责人,深入各村屯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做好信息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改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风貌改造工作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每月将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书面报送市风貌办。

十、其它要求

(一)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范围内的工矿企业及有关单位的厂房、宿舍等建构筑物,由其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督促其自行进行完成风貌改造工作,费用原则上由该工矿企业、单位自行解决。

(二)对于已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养殖棚以及其它建构物,采取围挡、拆除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和美化、亮化。

附件:贵港市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贵港市铁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数单位:个;资金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铁路线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村庄规模(户)

拟改造房屋外立面任务(户)

2015年投资估算

综合整治点

改造户数

配套资金

贵港市

18

90

360

38088

33611

10000

10000

港北区

3

8

24

5058

5058

2700

2700

待定

南广高铁沿线

中心城区

4854

大圩镇

3

12

1702

1702

港城镇

2

4

1228

1228

南广高铁和黎湛铁路沿线

根竹乡

3

8

2128

2128

港南区

3

14

92

9414

2185

800

800

待定

黎湛铁路沿线

八塘镇

4

4

300

300

桥圩镇

6

79

7542

1500

湛江镇

4

9

1572

385

覃塘区

2

25

56

11941

11941

2500

2500

待定

南广高铁沿线

黄练镇

5

8

1950

1950

覃塘镇

5

18

3028

3028

黎湛铁路沿线

黄练镇

9

18

4641

4641

覃塘镇

6

12

2322

2322

桂平市

7

27

86

5185

3083

2000

2000

待定

南广高铁沿线

西山镇

3

11

559

559

蒙圩镇

4

8

1880

633

白沙镇

4

17

1156

776

厚禄乡

2

5

497

497

寻旺乡

3

6

530

65

木乐镇

3

9

201

201

社坡镇

8

26

362

352

平南县

3

16

103

6490

6490

2000

2000

待定

南广高铁沿线

武林镇

4

15

1850

1850

镇隆镇

7

22

1610

1610

大安镇

5

66

3030

3030

中心城区

南广高铁沿线

建议采取围挡、拆除和部分改造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和美化、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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