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5〕39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39号)

河政办发〔201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转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通知

http://newszfw.gxhc.gov.cn/down-14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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