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来政办发〔2012〕1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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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9日
来宾市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作方案
自2010年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都把开展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我市10大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大石山区村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拟在忻城县北更乡古利村和加乐村、城关镇黄宜村和弄洪村,兴宾区七洞乡桥勒村、寺山乡新步村、平阳镇平巨村,武宣县桐岭镇和睦村、二塘镇波耀村,金秀县三角乡甲江村等10个大石山区村实施。计划在10个大石山区村修建村屯道路10条18.8公里(其中:新建砂石屯级道路4条7.3公里、硬化屯级道路6条11.5公里)、人畜饮水工程1处。2012年10个大石山区村共实施11个项目,受益人口8337人(项目计划详见附件2)。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项目所在村屯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发项目村农民群众在国家的支持下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二)坚持政府补助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做好项目的公示工作,项目竣工后有明显标志,同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三、项目所需资金及筹措办法
项目总投资495.825万元,其中,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9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339.625万元,项目县财政配套15万元,群众自筹48.2万元。
(一)扶贫部门实施的项目所需资金及筹措办法。扶贫部门实施的屯级道路项目所需资金为428.955万元,由中央及自治区安排财政扶贫资金93万元,市级财政配套272.755万元,项目县财政配套15万元,群众自筹48.2万元。
(二)水利部门实施的项目所需资金及筹措办法。水利部门实施人饮项目1处,预算投资66.87万元,由市级财政投入。
四、项目完成的规格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完成的规格要求。
1.村屯道路的一般规格要求: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弯道半径15米、纵坡不超过10度、水沟上宽0.5米,下宽0.3米,深0.3米,水泥硬化路面厚度不低于0.15米。
2.人饮工程的一般规格要求:全部工程土建质量达到建筑有关标准,主要建筑无渗水、垮塌、不均匀沉降现象;所有管道和机电设备安装规范;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项目完成的时间要求。
项目要求在2012年12月中旬竣工,12月下旬县级完成竣工验收,2013年1月上旬市级组织核验。
五、项目验收的标准及办法
(一)项目验收标准。
屯级硬化道路项目验收标准详见为民办实事屯级道路项目建设现场抽查验收表(附件3)。水利部门人饮项目验收标准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水农水〔2010〕127号文件)执行。
(二)项目验收办法。
1.县级组织竣工验收。
2.市级核验由项目实施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实地检查、查看档案材料、走访农户的办法进行。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1月—4月)。主要完成领导小组成立、项目计划下达、测设、施工队选择、合同签订及分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11月)。主要是抓好项目的实施,重点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促进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三)组织验收阶段(2012年12月)。主要是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专题验收报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本级成立来宾市实施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指挥,协调实施过程中比较重大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明确目标任务。
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及时明确任务,尽快组织实施,倒排工期,千方百计加快实施进度。
(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目县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努力把项目建设好。需要工程队施工的,必须公开择优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确定。
(四)加强项目和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扶贫资金财政报账制管理,做到所有项目资金全部投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手续齐全。做好项目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把具体项目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所在的乡、村以及帮扶单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计划,精打细算抓施工,整合资金搞建设,既要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也要注重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要引导受益群众制定管护制度,使建成的项目长期发挥作用,确保建设一项、完成一项、发挥效益一项。
附件:1.来宾市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来宾市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计划表附件下载
3.为民办实事屯级道路项目建设现场抽查验收表附件下载
附件1
来宾市2012年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朱贾莲副市长
副组长:韦正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韦兆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蒋剑农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武树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项目科科长
莫若飞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冯远余市水利局建设科科长
谢华东兴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罗仕国兴宾区水利局局长
兰先强忻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覃圣巍武宣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赵文强金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吴政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武树长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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