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钦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钦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钦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钦政发〔201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我市在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发现一批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西坑古运河等20个单位确定为钦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公布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1.钦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西坑古运河等2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1
钦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编号
名称
地址
一
古遗址(共6处)
1
Ⅰ-1
西坑古运河
钦南区犀牛脚镇西坑村委龙眼山村
2
Ⅰ-2
黄金墩新石器贝丘遗址
钦南区犀牛脚镇埠头村委鸭绿框黄金墩岭
3
Ⅰ-3
母鸡坑窑址
钦南区东场镇东场村委雅子冲村母鸡坑岭
4
Ⅰ-4
妮义嘴新石器遗址
钦南区大番坡镇深坪村委妮义墩村妮义嘴岭
5
Ⅰ-5
下红泥沟故城址
钦北区平吉镇牛江村委下红泥沟村
6
Ⅰ-6
缸瓦窑村坭兴陶古龙窑
钦南区水东街道水东社区缸瓦窑村
二、
古建筑(共3处)
7
Ⅱ-1
那丽黄氏宗祠
钦南区那丽镇那丽街
8
Ⅱ-2
屯巷村新月堂
钦北区长滩镇屯巷村委新月堂
9
Ⅱ-3
新屋坪苏氏围屋古建筑群
钦北区长滩镇马朝村委殿城村
三、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11处)
10
Ⅲ-1
清湖景水渠
钦南区丽光华侨农场
11
Ⅲ-2
那思解放军烈士墓
钦南区那思镇那思村
12
Ⅲ-3
黄植生旧居
钦南区黄屋屯镇黄屋屯街
13
Ⅲ-4
郭文辉旧居
钦南区龙门港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14
Ⅲ-5
张锡光围屋建筑群
钦南区那彭镇六湖村委六湖村
15
Ⅲ-6
六虾村抗战及中共钦县地下党活动旧址(六虾村韦氏祠堂)
钦北区板城镇六虾村委六虾村
16
Ⅲ-7
小董大桥
钦北区小董镇小董社区
17
Ⅲ-8
小董革命烈士纪念碑
钦北区小董镇小董大虫岭
18
Ⅲ-9
长滩革命烈士纪念碑
钦北区长滩镇长滩村
19
III-10
贵台革命烈士纪念碑
钦北区贵台镇敲钟岭
20
III-11
中共钦县第一届人民政府办公旧址
钦北区小董镇中花村委八甲村
附件2
西坑古运河等20处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西坑古运河
保护范围:运河两岸边缘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延伸50米。
二、黄金墩新石器贝丘遗址
保护范围:整个黄金墩岭。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黄金墩岭。
三、母鸡坑窑址
保护范围:整个母鸡坑岭。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母鸡坑岭。
四、妮义嘴新石器遗址
保护范围:整个妮义嘴岭。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妮义嘴岭。
五、下红泥沟故城址
保护范围:以古城残墙为界向四周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沿向四周延伸30米。
六、缸瓦窑村坭兴陶古龙窑
保护范围:东以水东河堤路为界,西以钦江东岸为界,南以火膛南墙向外延伸100米为界,北以烟囱脚下向外延伸10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北在保护范围边沿向外延伸100米,西至钦江东岸。
七、那丽黄氏宗祠
保护范围:宗祠现存外围房屋外墙滴水及围墙外边缘。魚塘、宗祠果园(镇中水井旁)均属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延伸30米。
八、屯巷村新月堂
保护范围:四周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围墙向外延伸50米。
九、新屋坪苏氏围屋建筑群
保护范围:四周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围墙向外延伸50米。
十、清湖景水渠
保护范围:水渠两头向外延伸30米处横平行线,整条水渠外边沿向外延伸10米处横平行线,相交接的区域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沿向外延伸10米。
十一、那思解放军烈士墓
保护范围:烈士墓建筑物四周外沿。
建设控制地带:烈士墓建筑物四周外沿向外延伸50米。
十二、黄植生旧居
保护范围:旧居建筑物四周外墙边缘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边缘向外延伸50米。
十三、郭文辉旧居
保护范围:旧居建筑物四周外墙边缘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边缘向外延伸30米。
十四、张锡光围屋建筑群
保护范围:至旧居建筑物四周外墙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边缘向外延伸50米。
十五、六虾村抗战及中共钦县地下党活动旧址(六虾村韦氏祠堂)
保护范围:韦氏宗祠建筑及其东西两侧的两排瓦房滴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沿四周向外延伸30米。
十六、小董大桥
保护范围:整座桥梁。
建设控制地带:桥梁外沿向四周延伸50米。
十七、小董革命烈士纪念碑
保护范围:纪念碑建筑范围周边。
建设控制地带:纪念碑建筑范围周边向外延伸50米。
十八、长滩革命烈士纪念碑
保护范围:纪念碑建筑范围周边。
建设控制地带:纪念碑建筑范围周边向外延伸50米。
十九、贵台革命烈士纪念碑
保护范围:纪念碑建筑范围周边。
建设控制地带:纪念碑建筑范围周边向外延伸50米。
二十、中共钦县第一届人民政府办公旧址
保护范围:建筑物周边。
建设控制地带:建筑物周边边沿向外延伸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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