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毕府办通〔2015〕91号
颁布日期:2015-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5〕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市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毕节市加快检验检测

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5〕31号)精神,加快我市检验检测认证等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培育市场主体、服务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转、转中求改、改中求活、活中求实”的要求,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紧扣“新型能源化工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大健康医药产业、现代山地高效生态农业、文化和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新型建筑建材产业”七大生态新兴产业及“四个一体化”等重点产业,聚焦“5个100”工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等重大平台建设,培育和壮大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市场,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融合化发展,创新与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相协调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构建具有毕节特色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市检验检测认证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设施和装备进一步改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建设省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室)1-2家以上,培育1个基础条件较好、规模效应突出、产值上千万元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千万元。

到2020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创新驱动、开放融合”,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产业体系,力争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增加值超过1亿元;培育2家以上产值超千万元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和省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改革。

1.加快推进机构整合。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公益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服务职能,强化公益属性。支持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推行和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多种形式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人主体责任。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或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并购重组,促进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检验检测认证综合实力,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度。(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全面清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减少和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建立全市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在毕节金海湖新区等培育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实验室检测联盟。引导和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承接市外境外高端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转移,鼓励本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通过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积极拓展第三方服务。以煤及煤化工产品、地方特色食品、矿产品、中药材和民族药材等为重点,逐步建设省级检验检测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拓展新能源、北斗卫星导航、医药卫生等第三方检验检测业务,搭建节能环保、石油化工和新材料等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不断适应和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模式。

1.引导实现聚集发展。配合省政府在黔北经济协作区、毕水兴能源资源富集区等产业聚集区内建设“一区多园”、“园中园”、“园边园”布局的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功能园区。面向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带、现代物流集散地、新型专业市场、大数据产业服务基地等共享资源,加强质量跟踪和过程检测服务,为各类企业产品研发、中试、定型过程中的实验、测试、分析、鉴定,提供包括质量分析评价、技术标准、预警与信息、科研咨询、培训与国际贸易壁垒应对等全功能服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加快诚信体系和品牌建设。以标准为引领,积极引导和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重点在检测新技术、检测方法和检测服务等方面参与和制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和团体标准。鼓励和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争取承担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主动抢占国内外产业发展的标准话语权。加强检验检测资质能力建设,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及项目建设上取得突破,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配合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公共查询平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和服务效能,增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的透明度。鼓励重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宣传推广,逐步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和社会评价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创新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实践成果,围绕产业需求,拓展服务内涵,逐步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开发在线智能化、多参数、信息化和网络化等工业检测应用技术,加快培育检验检测认证信息化综合服务新业态。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开辟检验检测认证“快速通道”,促进信息化服务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严格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

1.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制定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评估、建设、验收和绩效考评的原则、程序。强化各级政府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行业资质管理职能和专业部门的专业管理及能力认定职能,明确质监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市场主体责任。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能力建设,规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行为,建立全市统一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体系,体现公平公正,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强化监督执法技术支撑。积极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在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司法鉴定和政府财政项目上的技术支撑作用。有序引导和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与农业生产、工业制造互动发展,积极承接党政机关、生产经营单位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外包,强化和拓展信息技术分析、管理体系标准、供应链系统安全认证等服务功能。加大对侵犯检验检测认证自主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维护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保护创新积极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夯实服务保障基础。不断完善现有的建材、农产品、食品、农资等民生消费安全类检验检测项目,提升卫生计生、农产品、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数字化检查实验室能力水平。开展提升质量安全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专项建设,强化对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对“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及中小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完善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构建全市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税扶持。重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和科技金融贷款贴息补助金,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自用房产缴纳的房产税和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制为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促进专业服务整体外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特点的各类金融服务,积极开发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充分运用“黔科通宝”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融资力度。搭建方便快捷的融资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鼓励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商业融资担保的范围和规模,积极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为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毕节中心支行、毕节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完善定价政策。建立完善以市场决定价格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放开政府定价,指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服务价格。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抓紧建立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和分工措施,狠抓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推进,定期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目标任务阶段性落实情况,引导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人才保障。鼓励采用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创新检验检测认证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和鼓励市内大中专院校根据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需求设置相关专业,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院、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培训资源,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所需的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开发培训。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引导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端人才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统计考核。建立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相关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相关统计任务,加强统计调查和运行分析,提升检验检测认证统计数据质量。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和跟踪考核。(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市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毕节市加快检验检测

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5〕31号)精神,加快我市检验检测认证等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培育市场主体、服务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转、转中求改、改中求活、活中求实”的要求,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紧扣“新型能源化工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大健康医药产业、现代山地高效生态农业、文化和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新型建筑建材产业”七大生态新兴产业及“四个一体化”等重点产业,聚焦“5个100”工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等重大平台建设,培育和壮大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市场,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融合化发展,创新与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相协调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构建具有毕节特色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市检验检测认证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设施和装备进一步改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建设省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室)1-2家以上,培育1个基础条件较好、规模效应突出、产值上千万元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千万元。

到2020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创新驱动、开放融合”,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产业体系,力争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增加值超过1亿元;培育2家以上产值超千万元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和省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改革。

1.加快推进机构整合。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公益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服务职能,强化公益属性。支持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推行和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多种形式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人主体责任。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或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并购重组,促进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检验检测认证综合实力,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度。(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全面清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减少和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建立全市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在毕节金海湖新区等培育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实验室检测联盟。引导和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承接市外境外高端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转移,鼓励本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通过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积极拓展第三方服务。以煤及煤化工产品、地方特色食品、矿产品、中药材和民族药材等为重点,逐步建设省级检验检测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拓展新能源、北斗卫星导航、医药卫生等第三方检验检测业务,搭建节能环保、石油化工和新材料等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不断适应和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模式。

1.引导实现聚集发展。配合省政府在黔北经济协作区、毕水兴能源资源富集区等产业聚集区内建设“一区多园”、“园中园”、“园边园”布局的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功能园区。面向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带、现代物流集散地、新型专业市场、大数据产业服务基地等共享资源,加强质量跟踪和过程检测服务,为各类企业产品研发、中试、定型过程中的实验、测试、分析、鉴定,提供包括质量分析评价、技术标准、预警与信息、科研咨询、培训与国际贸易壁垒应对等全功能服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加快诚信体系和品牌建设。以标准为引领,积极引导和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重点在检测新技术、检测方法和检测服务等方面参与和制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和团体标准。鼓励和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争取承担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主动抢占国内外产业发展的标准话语权。加强检验检测资质能力建设,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及项目建设上取得突破,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配合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公共查询平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和服务效能,增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的透明度。鼓励重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宣传推广,逐步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和社会评价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创新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实践成果,围绕产业需求,拓展服务内涵,逐步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开发在线智能化、多参数、信息化和网络化等工业检测应用技术,加快培育检验检测认证信息化综合服务新业态。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开辟检验检测认证“快速通道”,促进信息化服务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严格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

1.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制定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评估、建设、验收和绩效考评的原则、程序。强化各级政府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行业资质管理职能和专业部门的专业管理及能力认定职能,明确质监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市场主体责任。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能力建设,规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行为,建立全市统一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体系,体现公平公正,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强化监督执法技术支撑。积极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在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司法鉴定和政府财政项目上的技术支撑作用。有序引导和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与农业生产、工业制造互动发展,积极承接党政机关、生产经营单位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外包,强化和拓展信息技术分析、管理体系标准、供应链系统安全认证等服务功能。加大对侵犯检验检测认证自主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维护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保护创新积极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夯实服务保障基础。不断完善现有的建材、农产品、食品、农资等民生消费安全类检验检测项目,提升卫生计生、农产品、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数字化检查实验室能力水平。开展提升质量安全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专项建设,强化对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对“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及中小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完善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构建全市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税扶持。重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和科技金融贷款贴息补助金,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自用房产缴纳的房产税和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制为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促进专业服务整体外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特点的各类金融服务,积极开发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充分运用“黔科通宝”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融资力度。搭建方便快捷的融资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鼓励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商业融资担保的范围和规模,积极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为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毕节中心支行、毕节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完善定价政策。建立完善以市场决定价格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放开政府定价,指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服务价格。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抓紧建立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和分工措施,狠抓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推进,定期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目标任务阶段性落实情况,引导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人才保障。鼓励采用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创新检验检测认证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和鼓励市内大中专院校根据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需求设置相关专业,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院、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培训资源,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所需的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开发培训。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引导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端人才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统计考核。建立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相关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相关统计任务,加强统计调查和运行分析,提升检验检测认证统计数据质量。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和跟踪考核。(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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