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设置文明执法监督岗开展纠正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0〕133号
颁布日期:2010-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设置文明执法监督岗开展纠正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3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金阳新区管委会:

市城管局《关于设置文明执法监督岗开展纠正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二○一○年八月五日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设置文明执法监督岗开展纠正

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工作方案

乱扔乱吐、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不仅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卫生,而且直接影响城市总体形象,体现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市民素质和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切实加大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管控、处罚力度,增强文明意识,引导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自觉支持、配合、参与我市“三创一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由云岩、南明两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配合,在两城区主干道、重要次干道、窗口地段、繁华商业区、人流集中地段设置文明执法监督岗。并以文明执法监督岗为依托,建立辐射周边区域的巡查、纠查队伍,对污染环境卫生、影响市容秩序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和处罚,营造良好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试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适时在其它各区(市、县)推广实施。

二、设置规范和要求

为确保文明执法监督成效,每个文明监督岗由各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配备2名城市综合执法队员值守,履行相关执法职能。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组织义务监督纠章人员,每个执法监督岗要配备5至10名义务监督纠章人员。义务监督纠章人员可优先从社区低保、困难户、“4050”人员、绿丝带志愿者中聘用。监督岗每日执勤时间为上午7:30至下午20:30,分两班轮换。其中,综合执法队员主要在监督岗上定点执勤,义务监督纠章人员统一佩戴标志,对周边500米范围区域进行不间断的巡查。首批文明执法监督岗共计92个,从2010年8月5日起正式上岗执勤。(具体监督岗和路段名单详见附件)

三、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文明执法监督岗主要履行宣传教育、监督劝导、行政处罚等职责:

(一)宣传教育。文明执法监督岗综合执法人员和义务监督纠章人员执勤时,要切实加强“三创一办”、“门前三包”、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通过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章守纪、争做文明市民。

(二)监督劝导。文明执法监督岗负责组织义务监督纠章人员在责任区域内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市民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垃圾以及其它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时,及时、有效进行教育、监督、劝导、制止,并督促市民进行整改。

(三)行政处罚。对违反相关规定、拒不配合进行整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义务监督纠章人员引导至执法监督岗,监督岗综合执法人员根据《贵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进行经济处罚;对不愿前往执法监督岗接受处罚的,在被处罚者自愿的情况下,可签署委托书委托义务纠章人员代为缴纳罚款。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文明执法监督工作,把设置文明执法监督岗作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扎实推进“三创一办”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各文明执法监督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统一组织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国家、省、市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执法过程中,必须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把握好批评教育和处罚的尺度,始终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章,避免矛盾和冲突。

(三)强化纪律约束。各区要切实加强监督岗执法人员、义务纠章人员的纪律约束,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严格罚款资金的监管,严禁工作人员违规罚款、不开具收据或不按规定上缴罚款的行为,一经发现,辞退并追究有关责任处理。

(四)切实保障资金。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监督岗义务监督纠章人员的培训和基本薪酬,资金来源由各区从监督岗收取的罚款中列支。罚没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统一上缴区级财政后按比例返还到区城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机制,由市城管局定期组织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工作情况较好、管理效果佳的监督岗进行表扬和奖励,并在全市范围内介绍、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管理效果差的监督岗,对责任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附件:贵阳市首批文明执法监督岗名单。

附件:

贵阳市首批文明执法监督岗名单

一、云岩区(65个)

1.中北办事处:美佳大厦口、利美康门口;

2.市西办事处:瑞金中路区人民医院旁、延安西路市西路口;

3.威清办事处:瑞金北路建设银行营业厅门口、延安巷口交通医院天桥下;

4.黔东办事处:陕西路工商银行门口、延安东路翠屏巷门口、延安东路小井花园、文昌北路云黔宾馆门口、师大附中门口、旭东路黔东办事处宿舍门口;

5.中东办事处:东山上、蔡家街路口;

6.延中办事处:交易市场门口、下合群影音园门口;

7.中西办事处:大十广场狮子桥桥头、省府西路(公园北路小广场);

8.北京办事处:安云路路口、黔灵大夏门口;

9.中华办事处:北京华联对面、世纪星光门口;

10.宅吉办事处:盐务街路口、北京华联门口、省政府后门;

11.金鸭办事处:金阳南路野鸭小学门口、210国道九局门口;

12.贵乌办事处:百花山路口仟纳制造路口、贵开路神奇星岛酒店路口;

13.三桥办事处:三桥公交车站旁、三桥汽车配件厂旁(三桥公交车站);

14.头桥办事处:黔灵公园、松山路智诚超市门口;

15.普陀办事处:金太阳路口、普陀桥旁;

16.环北办事处:瑞金北路金元电力门口、城基路金鑫农贸市场门口;

17.金关办事处:金坡路;

18.金惠办事处:金钟桥;

19.黔灵镇:万江路(3个点)、长青路、汪家湾、罗家坡、化工路口、沙波、丰收路、春蕾路、丽景阳天、南垭路、市北路、扶风路、东山丫口、金波路;

20.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延安东路智诚酒店门口、延安东路小花园门口、延安中路煤气公司门口、云岩广场、北门桥、市府路、中山西路工商所门口、浣纱路省招办、延安西路市西路口、延安西路新闻出版社、瑞金路金锁桥、头桥桥面。

二、南明区(27个)

1.河滨办事处:瑞花广场;

2.花果办事处:花溪大道北京华联超市;

3.太慈办事处:青山小区;

4.市府办事处:花溪王记牛肉粉馆;

5.油榨办事处:油榨街87路公交车终点站;

6.遵义办事处:火车站广场、通达饭店门口;

7.中南办事处:鲜花百盛、万国大厦;

8.大南办事处:荔星名店;

9.新华办事处:南明桥头(海港大酒店)、纪念塔;

10.沙冲办事处:电视机厂;

11.兴关办事处:浙江商贸城;

12.西湖办事处:甲秀广场;

13.二戈办事处:二戈办事处门前;

14.龙洞办事处:龙洞堡桥头;

15.中曹办事处:5路车站天桥脚;

16.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火车站广场、人民广场南广场、人民广场北广场、大剧院周边、中华南路百盛旁绿化广场、都司路南侧与中华南路交叉口、都司路北侧与公园南路交叉口、瑞金南路东侧新桥桥头靠广场北面、河滨公园大门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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