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0〕75号
颁布日期:2010-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贵阳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7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部门:

《贵阳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贵阳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监办字〔2010〕70号)的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主线,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以扎实推进本质安全,提高安全素质,带动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为着眼点,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基层、面向公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送到厂矿、工地、乡村、社区、校园,进一步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为我市正在开展的“三创一办”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日期

2010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市各地、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

主任:马长青(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刘继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小平(市安监局局长)

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毅(市广电局党组副书记)

赵凯(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东(团市委副书记)

邓朝荣(市妇联副调研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杨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10年贵阳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贵阳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三个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舆论宣传、环境布置、咨询宣传日活动。主要工作:

(一)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广电局、市安委办)

1.播放市政府领导电视访谈专题节目。2010年5月31日晚,播放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贵阳市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访谈专题节目(市电视台录制、播放。5月30日前录制完毕。市安监局提供稿件)。

2.召开新闻通气会。2010年5月底6月初,由市安委办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主要内容为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2010年1—5月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情况及“安全生产年”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中国安全生产报贵州记者站、贵阳日报、贵阳晚报、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贵阳交通文艺广播电台等媒体参加,市安委办负责筹备)。

3.媒体宣传。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有关媒体每天滚动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标语、警句,及时采访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消息、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事故查处等内容(责任单位:贵阳日报、贵阳晚报、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贵阳交通文艺广播电台及有关网站)

(二)环境布置营造社会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1.在市区主要宾馆、饭店、商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大型标语、横幅,2010年5月31日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文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协调单位:市安委办)。

2.在市区在建高层建筑物上悬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大型宣传标语、横幅。2010年5月31日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单位:市安委办)。

3.在我市进、出城口和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标语横幅,2010年5月31日前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委办)。

4.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所在地采取宣传横幅、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形式进行宣传。悬挂和布置工作于2010年5月31日前完毕(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单位:市安委办)。

5.市区重点路段宣传展板设置和活动氛围的营造,2010年5月31日布置完毕(由市安监局协调,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林业绿化局配合)。

6.在人民广场、邮电大楼、喷水池、市西大市场等处的LED大型电子屏幕上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安全知识等的宣教画面(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城管局、市安委办协调)。

7.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设施、设备、部位及生产经营场所,要布置更新、补充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2010年5月31日前布置完毕(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

(三)“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及有关行业、部门)

2010年6月13日(星期日),省、市联合主办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市设1个主会场,7个分会场。

1.主会场。在人民广场(南、北广场)设立活动主会场。参加咨询宣传的省、市单位另行通知,由市安委办协调。

2.在市区设7个分会场。

①大十字(百花广场)分会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月宣传点活动,由市工商资产管理公司牵头组织。

②喷水池(虹祥商厦前)分会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宣传点活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组织。

③紫林庵(市新华书店前)分会场:中小集体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月宣传点活动,由市集体工业联社牵头组织。

④瑞花广场分会场:南明区安全生产月宣传点活动,由南明区政府组织。

⑤云岩广场分会场:云岩区安全生产月宣传点活动,由云岩区政府组织。

⑥小河区黄河路、长江路交叉口分会场:小河区安全生产月宣传点活动,由小河区政府组织。

⑦金阳客车站广场分会场:金阳新区安全生产月宣传点活动,由金阳新区管委会组织。

3.其他区、市、县就地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由各区、市、县负责组织)。

4.活动主要内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别由省、市及区(市、县)有关领导在各活动点现场发表讲话;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事故预防、应急救援、职业安全健康及社会保障服务的宣传。采取发放资料、宣传咨询、有奖答题、有奖猜谜、图片展示和以“全国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记者现场采访等进行宣教活动(分别由市安委办、各区(市、县)及有关行业部门、企业负责组织)。

第二部分:知识竞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执法岗位练兵、重点行业企业事故抢险演习、培训教育参观展览等活动。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市及各区(市、县),市有关行业、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各区(市、县)安委办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

(二)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由各区(市、县),市有关行业组织开展。各区(市、县)及市有关行业各推荐1家符合要求的企业参加市级评选推荐,经省考评合格的,由省有关部门授予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光荣称号,树立我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模范典型,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本质安全(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各区(市、县),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活动。由各区(市、县)安监部门组织安监执法人员,开展省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活动。在区(市、县)安监部门自行组织执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进行“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通过开展现场执法、案例分析、制作执法文书等竞赛活动,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工作质量,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组织参观中国——贵州第九届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展览。结合正在开展以“科技兴安,安全发展”为主题的2010年安全科技周活动,2010年6月9日—12日由市有关行业、企业及区(市、县)组织企业前往贵州省展览馆参观展览。

(六)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1.危化运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物资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2.危化品储罐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由中石化贵阳公司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行业配合)。

3.水上应急救援演习(由市海事局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4.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演习(由市交警支队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5.建筑工地深基坑或支护坍塌、高坠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演习(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6.突发灾害学生逃生应急救援演习(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7.火灾扑灭演习(由市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8.各区(市、县)、市安委会各专业办公室、有关行业、企业可根据本地、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有关行业部门、行业负责)。

(七)教育培训。

1.各区(市、县)、市及有关部门、行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及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等专题培训教育(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2.市安监局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及安监站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管及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有关知识培训(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3.市安监局组织县、乡安监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4.市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由市国资委牵头组织,有关行业部门配合)。

5.行业、企业自行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由各行业、企业负责组织)。

第三部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执法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

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强化“三突出、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排除事故隐患。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煤矿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2.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3.冶金企业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4.建材行业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5.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6.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7.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8.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9.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10.其他重要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二)督促责任单位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或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的不足制订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对严重违法或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罚或处理。

(三)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

1.组织若干服务工作小组,深入企业,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为基层、为企业服务活动。与基层组织、企业一起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诊断活动”,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排除、完善应急预案等措施。进一步夯实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市及各区、市、县安监局及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各区(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行业及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有关行业、市属企业)。

六、各区(市、县)及市有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良好社会氛围。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市安监局:承担市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安排、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各30人的安监、非煤矿山、危化企业职工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日相关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2010年6月13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的消防、治安保卫、交通组织和管理工作及参加宣传咨询日车辆通行证的审批。组织30人的消防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电视、广播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基层工会参加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和参观中国——贵州第九届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展览及安全生产月其他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团市委:负责组织基层共青团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200人的青年志愿者(含50人的鲜花方队,100人红旗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市妇联:负责组织基层妇女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向亲人送上安全嘱咐”、“临行一句安全提醒”和“安全美满家庭”评选等活动。

(九)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完成2010年6月13日宣传咨询日活动人民广场、邮电大楼广场等处鲜花标语摆放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市城管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点的审批、清理占道、环境卫生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十一)市卫生局:负责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场所应急救护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的临时构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负责协调、督促施工企业在建筑物上悬挂标语、喷绘宣传画。负责组织30人的建筑工人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30人的煤矿抢险救护方队和30人的煤矿工人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四)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所管理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组织30人企业职工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

(十五)市教育局:负责开展中、小学生事故防范、灾害避险、逃生自救的教育和演习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市公交总公司运营车辆以及客运企业的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生产标语、口号的张贴等工作。组织30人的客运驾驶员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七)供电部门:负责重点保证人民广场宣传咨询日现场用电。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

(十九)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市集体工业联社等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牵头组织宣传咨询点活动的单位,要负责牵头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十)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审等中介机构要派人参加宣传咨询日及有关活动。

(二十一)市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公司要派人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十二)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隆重、热烈、简朴、有序,取得圆满成功。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省、市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资金、人员和工作任务,负责完成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筹办及配合等工作,确保我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在2010年5月29日前和7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的文字和电子版及有关资料、光碟等报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传真:7987492、7987467)。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情况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内容。

(四)认真制订专项活动方案。有关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竞赛、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安全事故抢险演习、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的专项方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拟订,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市安监局法规处:7987381,传真:7989144)。

附件:贵阳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贵阳市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1.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2.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3.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4.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5.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6.以人为本,创建平安和谐社会。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8.广泛深入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9.生命至高无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0.科技兴安,安全发展。

11.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2.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1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人人事事保安全。

14.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15.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6.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17.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18.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19.全面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20.以人为本,建设平安贵阳。

2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2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24.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25.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6.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7.企业要发展,安全是保障。

28.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29.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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