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州境内黄金等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州境内黄金等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府办发〔201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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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州境内黄金等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2〕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州按照“科技型、效益型、环保型、安全型”的思路,加强对黄金等矿产资源的管理,逐步形成了原生矿开发支撑我州黄金产业发展的格局,黄金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我州黄金等矿产资源加工市场,延长黄金产业链,有效推动我州黄金冶炼加工技术的集约发展,做强做大我州黄金产业。现将做好规范黄金等矿产资源加工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资源型矿产深加工的重要意义
做好黄金等矿产资源的精深加工,是我州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抓好黄金等矿产资源就近就地进行精深加工重要性的认识。目前,我州已探明黄金储量超460吨,远景储量超过1500吨。已建成贵州锦丰、贵州紫金、贵州金兴、贵州金龙和贵州华金等骨干黄金矿山企业,年产黄金10余吨,并正在开展贞丰烂泥沟金矿、兴仁水银洞金矿、安龙戈塘金矿技改;规划建设兴仁回龙金矿、贞丰长田金矿、普安泥堡金矿。到十二五期末我州黄金年产量将达到20吨以上,但我州的黄金矿产大都是初级产品,靠外运出州进行加工,既增加了黄金矿山企业的成本,又不利于黄金税费的规范化管理。为此,州、县规划建成了贵州紫金贞丰黄金精炼厂。为做大做强黄金产业,延长黄金产业链,提高黄金产品附加值,州境内黄金矿山企业生产的非标黄金一般应到贵州紫金贞丰黄金精炼厂就近进行精深加工,以降低企业成本,积极打造“中国金州”黄金品牌。
二、加强管理,加强督查,确保黄金等矿产资源在州内加工
黄金产业是我州的重要产业,为确保州内的黄金等矿产资源能就近就地加工,预防税费流失,有序开采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加含税率,提高就业率。原则上从今年5月起,州内所有黄金企业所生产非标黄金要集中到贵州紫金贞丰黄金精炼厂精炼,县(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全程服务,加强监管,要将黄金的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就近深加工与税收征管、开采许可、火供材料管理等挂起钩来。贵州紫金贞丰黄金精炼厂要优质、高效、便捷地为黄金企业服务,使黄金矿山企业得到就近精炼的实惠。
三、严格审批,强化监管,认真做好氰化钠的生产销售和安全工作
黔西南州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建成投产,可年产液体氰化钠2万吨,完全能满足全州及周边省区黄金矿山企业对氰化钠的生产需求,为更好地服务州内黄金生产企业使用氰化钠产品,降低企业向外采购氰化钠的成本和运输风险,便于危化物品的管理、安全和监管。全州所有黄金生产企业使用的氰化钠,原则上使用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州、县(市)各相关部门和黄金生产企业在管理和使用氰化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氰化钠等危化物品的管理、使用、安全、监管等规定,要据实报送使用数量,并按规定经公安机关等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统一供给和配送,并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切实为黄金矿山企业搞好服务。
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全州各黄金矿山企业所需用的氰化钠和生产非标黄金产品数量以及氰化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氰化钠产品,要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必须将上月氰化钠使用数量和黄金产量报州工信委,由州工信委汇总后报州人民政府备案,以便掌握全州氰化钠使用情况和黄金矿产集中精炼情况,及时总结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全州黄金产业的良性发展。全州公安、安监、工信(工科、工特)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氰化钠的产、供、销、运、安全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全方位的监管,确保安全使用,促进全州黄金等矿产资源就近就地加工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为做强做大我州黄金产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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