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府办发〔2013〕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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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全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作自2013年全面启动以来,截至8月末,已建成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2292个,覆盖率达82.86%,累计办理业务334.89万笔、交易金额3.6亿元,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便捷的现代金融服务。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程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全市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作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的财政补贴。由各区(县、开发区)财政负责,按照每个助农取款服务点一次性补贴500元的标准,给予各承办银行资金补贴。具体操作由承办银行向当地财政提出申请,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二、加大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商户的税费减免。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由税务部门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商户给予相关税费减免支持。
三、加大对助农取款服务点通讯费用的减免。按“免收承办银行助农取款服务点固定电话装机材料及安装费,并将通讯费由0.22元降低至0.1元”的优惠条件,对助农取款服务通讯费用给予减免。具体操作中,各承办银行可参照农行模式,与移动公司等通讯运营商签署合作协议,减免行业应用卡所产生的流量费。
四、加强对“村村通”承办银行的业务支持。市、区(县、开发区)在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和社保资金等的发放上向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承办银行倾斜,推广以银行卡形式发放村级医疗等县级财政补助经费,提高助农取款服务点使用效率。
五、加强对涉农服务点建设资源的有效整合。商务粮食部门与人民银行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整合“万村千乡”工程和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资源,发挥互补优势,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全面提高服务“三农”工作水平,实现商品流与资金流的有机融合。
六、加强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商户的信贷支持。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商户改造门店、扩大经营或代理范围,承办银行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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