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局关于遵义市邮政普遍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局关于遵义市邮政普遍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09〕1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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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局关于遵义市邮政普遍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9〕15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局《关于遵义市邮政普遍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遵义市邮政普遍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局
为建立覆盖全市、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市加快推进邮政服务社区、服务“三农”等普遍服务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邮政公司贵州省开展邮政进社区试点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08〕10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黔府发〔2009〕89号)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各县(区、市)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厂区、矿区开展邮政服务站建设工作,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开发公益性岗位1200个(其中第一年提供公益性岗位100个,第二年提供公益性岗位500个,第三年提供公益性岗位600个),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邮政普遍服务网络。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岗位安置对象。安置人员应是符合《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8〕18号)明确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做好从业人员招聘和管理。由邮政部门商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根据服务站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推荐初审,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协议书”。同时,用人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日常管理,以保证邮政服务质量。
(三)保障从业人员待遇。
1.公益性岗位及社保补贴。
(1)包含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按照各地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
(3)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
2.邮政部门核发业务代办费。根据岗位从业人员所在邮政服务站提供的工作量大小、劳动条件核发业务代办费。
3.邮政部门负责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政策支持及工作要求
(一)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邮政普遍服务公益性岗位建设纳入工作规划,积极扶持邮政服务站建设,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服务站公益性岗位给予支持。通过邮政服务站公益性岗位平台的建立,积极促进就业,大力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邮政服务需求。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邮政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范围和进度计划,并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监督邮政服务站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三)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简化办事程序,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厂区、矿区协助认真搞好邮政服务站公益性岗位平台建设,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邮政普遍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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