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边境旅游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边境旅游管理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三府〔201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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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边境旅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边境旅游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7日
三亚市边境旅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边境旅游管理,培育我市边境旅游品牌,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禁止中国公民通过出境旅游渠道参与赌博活动的有关要求,确保我市边境旅游健康有序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等,结合三亚边境旅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边境旅游,是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我国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第三条成立三亚市边境旅游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旅游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旅游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国家安全局、市海防口岸办、市物价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亚海关、三亚海事局、武警三亚边检站、武警海警二支队、凤凰岛国际邮轮港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办公室主任由旅游委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三亚市边境旅游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三亚市边境旅游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边境旅游市场的经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重点是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指导处理边境旅游突发事件,促进全市边境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三亚市边境旅游的主管部门是市旅游委,边境旅游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组团,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组织边境旅游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业务,必须取得《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亚市管辖范围内的旅行社申请《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由三亚市旅游委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申请,其他旅行社取得《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经营三亚市边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三亚市旅游委申请备案。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边境旅游业务或任意扩大边境旅游范围。已依法取得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公司)不得出租、出借边境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不得将边境旅游业务委托给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已依法取得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公司)需要对边境业务做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公司)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任何未依法取得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准以“挂靠”、“代理”等方式经营边境旅游业务,亦不准以“借用”、“租赁”、“受让”经营许可证等方式经营边境旅游业务。
第六条市旅游委在边境旅游管理领导小组、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边境旅游风险提示机制,负责边境旅游的风险提示工作;
2.在海南省旅游委的指导下,对具备组织边境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实行监督管理;
3.监管边境旅游线路;
4.对组团社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5.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边境旅游中存在的问题;
6.监督检查承办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依法经营、履行合同。
7.开展边境旅游宣传工作。
8.受理边境旅游者投诉,依法处罚违法违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参加邮轮边境旅游人员及服务人员的出入境证件,依法打击偷越国境、赌博、嫖娼、卖淫、滞留不归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边境旅游办证实行统一收费管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和结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九条市物价局负责全市邮轮边境旅游办证收费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市公安局、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全市邮轮边境旅游办证项目收费的审批和管理。邮轮边境旅游价格由组团旅行社(公司)根据旅游路线、活动日程自行制定,报市物价局备案。同时要制作明码标价公示牌,公布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具体标明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主要内容。
第十条市监察局负责加强对全市公职人员相关法制教育,防范公职人员利用边境旅游潜逃、参赌、嫖娼、卖淫、滞留不归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一条市外事侨务办负责承办市政府相应的外事工作,建立健全并牵头落实我方人员在境外遇难遇险救助应急机制。
第十二条市海防口岸办负责组织协调口岸联检单位,依法简化通关手续,优化查验程序,安全便捷地做好出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出入境通关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承担边境旅游的邮轮经营方不得与不具有边境旅游经营资质的企业开展邮轮经营业务。在运营期间,应保持邮轮的正常工作状态。应有必要的保障安全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邮轮经营方有服从和配合中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及检查的义务。
第十四条中国内地公民参加边境旅游需持用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持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等出入境手续;
台湾居民需持用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需持用本人有效的《回乡证》证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等出入境手续;
外国游客的国籍国如与越南国有免签证协定的,需持用本人有效的护照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参加边境旅游守则和注意事项:
1.保守国家机密,遵守外事纪律。
2.遵守当地国的法律法规。
3.自觉接受口岸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出境旅游必须随团活动,不得擅自分团、脱团,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5.自觉服从团长和导游人员的管理。
6.不得携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物品进出境。
7.尊重当地国风俗习惯,不酗酒闹事。
8.衣冠端正,举止大方。注意礼节礼貌。
9.不做任何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第十六条如参加边境旅游的游客发生滞留不归、外逃或因违反当地国家法律被扣留或陷入困境或遇特殊困难及安全问题等涉外事件,组团社、领队必须及时向公安、旅游、外事、边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驻外机构等部门报告,并协助各方妥善解决。
第十七条严禁中国公民利用边境旅游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
第十八条边境旅游实行“一团一导”、“整团出入”管理。中国游客参加边境旅游活动,必须向有出境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提出申请,并由组团社以团队形式组织出境旅游。
第十九条组团社组织边境旅游团队必须委派领队或导游带团,随团出入境,并全场陪同。如因未达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
第二十条组团社在旅游团出境前应进行出国前教育、确定旅游团团长、选派导游、按组团名单核查护照或出入境通行证。组团社要按规定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如实申报边境旅游团游客的资料和人数,经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审核后,不得临时加团加人。
第二十一条组团社须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签署《边境旅游承诺书》、与领队签订《边境旅游领队禁赌保证书》、与邮轮经营方及地接旅行社签订《边境旅游禁赌协议》、出境前须向游客发放《边境旅游注意事项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组团社和领队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旅游局“六不准”等有关旅游管理的规定,接受旅游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监管。组团社和领队要加强对边境旅游团游客的管理,维护口岸正常出入境秩序。
第二十三条各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依据本办法履行各自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如发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尚不够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市旅游委、市公安局以及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对全市边境旅游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管理。组团社及领队违反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各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具体适用问题由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边境旅游承诺书》(样本)
2.《边境旅游领队禁赌保证书》(样本)
3.《边境旅游禁赌协议》(样本)
4.《边境旅游注意事项告知书》(样本)
附件1
边境旅游承诺书(样本)
海南省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本旅行社【(名称xxxxx公司】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组团(团号)赴XX(目的地)边境旅游活动。针对公安及旅游管理部门“杜绝发生境外赌博、脱团、非法滞留等问题”的要求,特作如下几点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旅游局“六不准”等有关旅游管理的规定,接受旅游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监管。
二、严格执行边境旅游操作流程。
1.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并严格执行;
2.发放《边境旅游注意事项告知书》,使每名游客明确禁止性条款内容;
3.对随团领队和导游提出明确要求,禁止组织或诱导团内游客参与黄、赌、毒活动,并要求随团领队在《边境旅游领队禁赌保证书》上签字;
4.与地接社签订《边境旅游禁赌协议》;
5.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案,发现游客脱团、参赌、非法滞留等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旅游等部门。
三、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对重大危害及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努力将损害与风险降到最低点。对突发情况(如战争、动乱、重大疫情等),除以多种方式途径上报管理部门的同时,及时通报给全体游客,并提出紧急避险建议。
特此承诺
XXX旅行社(公司)
XX年XX月XX日
附件2
边境旅游领队禁赌保证书(样本)
XX旅行社(公司):
受公司的指派,本人作为XX号团的领队参加本旅行社年月日至年月日组织赴XX(目的地)边境旅游活动。我郑重承诺:
1.坚决执行公司“禁止组织或诱导团内游客参与黄、赌、毒活动”的要求;
2.出行前对游客宣读《边境旅游注意事项告知书》,重点讲解禁止随团境外赌博要求;
3.旅行期间及时提醒游客禁止赌博的要求;
4.及时劝阻游客参加赌博。对劝阻不听的,及时向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5.如有违反上述条款,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依法、依规的处罚。
保证人:X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附件3
边境旅游禁赌协议(样本)
甲方:XX旅行社(公司,组团社)
乙方:XX旅行社(公司,地接社)
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就禁止中国游客在乙方接待过程中参与赌博活动事项签署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有告知乙方中国有关禁止中国游客到境外参加赌博活动之法律规定的义务;
2.在将旅游团队委托给乙方之前,有告知所在团队游客应服从乙方管理、尊重乙方所在地风俗民情的义务,有告知禁赌的义务;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严格履行甲方禁赌的要求;
2.对不听劝阻,执意参加赌博活动的游客,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领队或其他责任人;
3.预防游客擅自离团、滞留不归;
4.非因不可抗力,有及时消除、控制或减轻损害的义务;
三、违约责任
违反上述条款,造成危害后果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条款,详见合作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XX年月日XX年月日
附件4
边境旅游注意事项告知书(样本)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本旅行社组织的边境旅游活动。为了您的旅程安全、愉快、顺利,我们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随团旅游应举止文明,尊重旅行社领队和导游,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二、如实向旅行社提交本人的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
三、本人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此次旅游;
四、在行程中遵守团队纪律,不能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行程、不能擅自离团,滞留不归;
五、遵守禁赌规定;
六、出境旅游过程中如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中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
特此告知,祝您旅途愉快!
XX旅行社(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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