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食药监办﹝2012﹞51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根据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41号)要求,省局决定从201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现将《河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河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http://www.hebfda.gov.cn/directory/web/WS01/images/1330502598792.doc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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