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水市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省政府令〔2010〕第14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衡水市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是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规范性文件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是政府权威的象征。为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起草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二、强化领导。起草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组织、亲自调度、亲自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科学拟定方案,明确组织调研论证和起草阶段的任务及时间进度,在人员、时间、经费上全力保障,确保按时间、按质量完成起草任务。责任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请于4月10日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规范程序。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具有普遍约束力。起草部门必须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和《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在起草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协调论证,通过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或者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社会风险、制度廉洁等方面的评估。要重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作用,业务科室起草完成后,应当经法制机构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后,再提交单位领导集体讨论。

四、加强协调。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从全局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入研究问题,对涉及管理体制、职责分工等问题与其他部门有意见分歧的,要及时沟通、充分协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审查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意见。

五、严格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定计划规定的时限完成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工作,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送审函、报告(需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

(三)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援引法律、法规、规章的只需摘录名称及相应条款,规章以下的文件须有完整文本;

(五)法制机构或者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起草阶段的调研计划、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的方式、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等记录;

(七)起草部门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复印件或会议纪要;

(八)其他需要的材料。

六、确保落实。承担制定任务的责任部门对于在落实计划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协调解决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201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跟踪指导,全程掌握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展完成情况,定期通报进度,及时监督检查。起草部门未能按规定完成计划任务的,要在距规定提交时限10日前向市政府写出报告,说明原因。

为维护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严肃性,除列入本计划的文件项目、上级规定必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经市政府批准增加的规范性文件外,不再安排新的项目。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需要调整计划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后报市政府决定。为加强社会管理,对各单位上报的但未能列入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纳入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按程序做好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

附件:1、衡水市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2、衡水市2014年拟修订规范性文件目录

3、纳入部门规范文件制定计划文件目录

2014年3月21日

附件1:

衡水市201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规范性文件名称

责任单位

送审时间

1

《衡水市居住区物业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2014年5月1日前

2

《衡水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市事管局

2014年5月1日前

3

《衡水市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

2014年5月1日前

4

《衡水市养犬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2014年7月1日前

5

《衡水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2014年7月1日前

6

《衡水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

市公安局

2014年7月1日前

7

《衡水市干线公路配套资金建设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7月1日前

8

《衡水市企业争创质量奖项奖励办法》

市质监局

2014年10月1日前

9

《衡水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市规划局

2014年10月1日前

10

《衡水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2014年10月1日前

11

《衡水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1日前

附件2:

衡水市2014年拟修订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名称

责任单位

送审时间

1

《衡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市民政局

2014年5月1日前

2

《衡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粮食局

2014年5月1日前

3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市公安局

2014年5月1日前

4

《衡水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市审计局

2014年5月1日前

附件3:

纳入部门规范文件制定计划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名称

责任单位

1

《衡水市出生医学证明实施细则》

市卫生局

2

《衡水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市卫生局

3

《衡水市〈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市质监局

4

《关于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

市政务中心

5

《关于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管理办法》

市政务中心

6

《衡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物价局

7

《衡水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8

《衡水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9

《关于加强城市三无老人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10

《衡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11

《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

市食药监局

12

《食品流通许可审批程序》

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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