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办字〔2014〕49号
颁布日期:2014-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办字〔2014〕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查处整改力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政办传〔2014〕4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各级责任

各级政府是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按照共同责任机制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核查、上报数据负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市政府成立土地矿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和工业新区、滨湖新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严格整改查处

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严格追究到位;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拆除的违法用地要组织拆除并恢复耕种;对于符合办理用地条件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到位后补办用地手续。预分下达的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补办手续。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检查指导,对重大典型案件予以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严重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约谈,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暂停办理用地审批,扣减用地指标。

三、改进执法方式

凡是2013年度内发生的违法行为都将纳入今年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范围。要努力推动执法监督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抓好卫片执法与日常执法的结合,利用卫片执法推动日常执法,通过卫片数据分析评估日常执法,建设两者相结合的奖惩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个人,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比较突出的,要通报批评并予以惩戒。

四、严格约谈问责

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县市区,要约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于存在以下情形的地区,要作为违法严重地区:一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数量较大,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是违法征占土地,侵害群众权益或因违法用地引发大量上访的;三是存在伪造或套用批文,瞒报违法用地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四是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整改不积极,整改到位率较低,或存在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问题的。要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将以各种名目超计划批地用地、低价出让工业用地问题突出的地区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附件:1、衡水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衡水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4年5月20日

附件1:

衡水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对2013年度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一个地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二、监督检查对象

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包括以下四类: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三是土地变更调查中对于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而未变更,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四是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地方填报为“空闲地”但2012、2013两年度遥感影像均显示为已建设的图斑。

2014年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时间安排

2014年5月,对2013年度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合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发现并整改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5月至6月,对照下发数据,逐一判定图斑性质,对个别遗漏或尚未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整改查处,并上报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

8月31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书面数据审核、实地验收、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等各项工作,向省厅上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

9月,省国土资源厅统一进行数据审核,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向国土资源部上报最终数据、报告。

四、有关规定

(一)关于问责政策。停止执行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关于对符合“一户一宅”等要求的农村宅基地、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问责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以上三类违法用地与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在落实责任追究时,根据市、县(市、区)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

(二)关于“历史批文”。2010年以前各种形式的“历史批文”(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变更,但在国土资源部审核时未予认可,或是当时未报变更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一律不予认可,相关批文所涉及的地块进行开发利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即开发利用的,依法查处。

对建设占用农用地但无法提供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的项目,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用地外,依法查处。

(三)关于试点用地。对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采矿用地利用方式改革等各类试点用地,凡未按要求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可。

对未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由部省合作协议等自行开展的各类试点用地,由省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经审查未予认可的,一律按违法用地认定。

(四)关于非新增建设用地。凡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都是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核实确认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只对其合法性作出判断。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不设“非新增建设用地”或“实地伪变化”选项。

(五)关于五种特殊情形违法采矿行为的界定。经核查,属以下五种情形之一,且属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确认为违法采矿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一是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或公益性建设项目中,在批准占地范围外采挖砂、石、土用于本项目建设,或虽然在批准占地范围内采挖砂、石、土但将其销售获利或假借实施建设为名违法采矿的;二是虽然已向登记机关提交采矿权申请、已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且登记机关已受理、矿区范围已批复,但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即实施采矿的;三是井巷工程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外且实施了采矿行为的;四是在实施与矿产资源开采有关联的活动(如河道采砂、清淤等)中,未依法依规取得相关许可即采矿的;五是实施土地整理、荒山荒坡开垦、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治理、煤田灭火等工程中伴随矿产品采出并将其销售获利或者假借实施上述活动违法采矿的。

五、数据信息上报

(一)月报和专报。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在本方案下发后的每月23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月报要具体反映本地工作进度、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专门报告。月报或专报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电子版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验收方案和标准备案。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制定本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验收方案和标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备案。

(三)挂牌督办、约谈、问责情况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在违法案件公开挂牌督办后5个工作日内,要将挂牌督办案件的宗数、案件简要情况、所公开的媒体等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在开展约谈后7个工作日内,要将约谈情况(包括约谈时间、主体、县、形式、标准、参加人员、宣传报道等),连同开展警示约谈工作的通知、方案(含警示约谈县及确定原则、标准等)、有关领导在约谈会上的讲话稿等材料一并报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

(四)最终数据成果及报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军用土地除外)。市国土资源局上报的工作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同时以纸质(经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工作报告应包括本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国土资源违法形势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与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情况的比对结果及相关分析等。表格具体样式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为准,附表内容必须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报国土资源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六、相关要求

(一)建立组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各级政府是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的要求,各县市区和工业新区、滨湖新区要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数据审核及分工。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及数据审核过程中,采取省、市分别审核的方法。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成立审核小组,进行集中审核,并对数据审核的真实性负责。

(三)卫片执法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凡2013年度内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论是否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件数据中体现,一旦发现,必须纳入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对隐瞒不报的,要从重处理。

各县市区上报的纸质材料传真到2689902,电子版发到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邮箱:[email protected]

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艳梅,电话:268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冯桂军、许学用,电话:2689902、2687906;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王景安,电话:2685708。

附件2:

衡水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任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俊檩市政府副秘书长

辛明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王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书旺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永壮市公务员局局长

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忠同志兼任。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