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关于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9-2012年)指导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关于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9-2012年)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襄樊政办发〔2009〕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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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关于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9-2012年)指导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关于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9-2012年)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四日
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9-2012年)指导意见
银行卡的广泛应用对于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消费、扩大税收、加强反洗钱工作、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为核心,以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为重点,以向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分步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末,全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20%,襄樊市区达到30%;银行卡特约商户(含电话POS商户)7000户,布放POS10000台,全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形成一批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自动柜员机(ATM)增加到500台。在我市基本实现发卡市场发达、受理市场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银行卡,丰富银行卡品种。
(二)促进信用卡的发展。积极引导各发卡银行将具有消费信贷功能的信用卡作为发卡重点,逐步提高其在银行卡发卡总量中的比重,力争到2012年信用卡的发卡量占全市发卡总量的8%。
(三)大力推行公务卡。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2010年前,所有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行政经费、差旅费用等公务支出均应通过银行卡支付,逐步提升公务卡结算在预算支出中的比例,提高预算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
(四)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覆盖面。在邮政储蓄银行县以下营业网点开办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使襄樊市能够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达到300家。
(五)合理调整ATM布局。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布放离行式ATM,重点向大专院校、大型商场、星级宾馆增加容量。加大在县域布放ATM的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域营业网点的ATM布放普及率达到50%。
(六)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继续扩大银行卡在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的覆盖面。积极拓展银行卡在水、电、油、气以及通信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医院、航空、铁路等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的应用。
(七)增加银行卡特约商户数量。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受理银行卡。积极发展特约商户,新开设的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餐饮服务业商户必须能够受理银行卡。力争到2012年使襄樊市区银行卡特约商户占到商户总数的70%,县及县以下银行卡特约商户数量增长1倍。
(八)推进“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建设。进一步巩固襄樊市区长征路、解放路、鼓楼商圈、长虹路商圈“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建设成果,到2012年,使襄樊市区的重要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其他县、市应至少培育形成一个“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以发挥示范效应倡导刷卡消费。
(九)积极推动电话POS的发展。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电话POS推广工作力度,将县及县以下地区作为推广的重点区域,改进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积极创造条件,促成电话POS的联网通用。
(十)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推动金卡和金税工程间的信息交换,促进信息资源与技术服务共享,做好具有受理银行卡功能的金融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银行卡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做好推广普及银行卡以及防范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社会公众掌握银行卡基本常识和用卡安全知识,培育公众持卡、用卡和商户受卡意识,增强公众参与、支持银行卡以及预防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二)强化银行卡安全管理。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会派出机构、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防范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部门间的协同作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治理银行卡诈骗、套现等违法犯罪或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银行卡违法犯罪的联合防控机制,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三)促成收单市场的有序竞争。确保所有银行卡机具都符合联网通用有关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一柜一机”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收单机构应严格遵守商户类别代码和扣率有关规定,禁止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的商户编码以及多家商户共用一个商户编码和多台终端机具共用一个终端编号。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鼓励银行卡商户第三方服务商在襄樊设立分支机构,在银行卡交易终端(包括POS、ATM机具)布放、维护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四)建立银行卡使用激励机制。鼓励发卡行及收单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银行卡消费奖励活动,促进商家受理银行卡和消费者持卡消费。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对银行卡交易通信收费进行优惠。对应受理银行卡而不愿受理的商户,要通过专项检查的方式加强税务稽查。
(五)银行卡业务相关市场主体,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建立满足市场和客户需要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并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作为银行卡服务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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