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襄政办函〔2015〕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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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襄政办函〔2015〕6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21日
关于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积极应对我市金融运行中出现的贷款增速放缓、银企关系有所弱化、金融风险持续上升等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现就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传导力度,增强信贷投放信心
(一)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金融企业座谈会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切实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确保后期信贷投放继续保持高位,贷存比持续稳步提高。
(二)积极跟进省、市两级政府重大在建续建项目,加大货币政策重点支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为我市经济稳增长提供支撑。
(三)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农行“三农事业部”新增存款用于当地的考核,加强非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三农事业部”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引导信贷资源向县域经济倾斜。
二、进一步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切实加大支持力度
(四)积极推进央行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推动法人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盘活贷款存量,增强实力,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和三农事业提供支持。
(五)大力推进应收账款质押系统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为产业链内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押品,确保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要求,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六)用好农村“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积极开展宜城市、南漳县试点工作,探索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新途径。
(七)积极争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外债“比例自律”试点。允许企业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内自主借用外债,拉平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为试点企业节约资金成本。
(八)切实发挥支付结算工具服务中小企业的作用,提升票据业务电子化程度。拿出专项规模和资金开办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推广使用电子汇票,彻底解决银行乱开票、企业收假票和中小企业贴票难等问题。
(九)积极跟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内部信托、证券、保险、租赁混业经营的优势,为辖内企业上市、发债和参与股权融资牵线搭桥,提供财务咨询、资金托管和承销等服务,方便企业直接融资。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切实提高金融效率
(十)落实好银行内部“尽职免责”制度,科学把握信贷标准,合理调整贷款准入门槛。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精简信贷审批流程,加快信贷审批。根据企业生产规律和建设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品种和期限,避免企业短贷长用造成资金链紧张。认真落实“三不”要求,积极利用“借新还旧”、“循环授信”等政策,对基本面好、产品有销路、资金链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不降低信用等级、不减少授信额度、不压缩信贷规模、不多收少贷、不只收不贷。
(十一)进一步推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合作,建立和完善签约落实情况统计和考核制度,狠抓签约项目的落实,增强银企互信基础。建立签约落实情况诚信档案,并将其作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货币政策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评价。
(十二)全面推动银行与地方产业发展基金的合作,做好已经成立的各类政银合作基金与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商企业的对接落地工作,提高项目和企业的融资能力。
(十三)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向下延伸机构,拓宽金融机构覆盖面。有序推进农村以折换卡、手机支付业务发展,增强农村居民支付便利性。协调推动惠农金融服务联系点建设,加载更多的代收代付业务。
(十四)继续清理银行违规收费项目。加强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依据的管理,加大对不合理收费、搭售其他产品和服务项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贷款附加费用。
四、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防控,积极化解金融风险
(十五)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加强金融风险排查,及时处置化解风险。设立困难企业债权维护小组,对涉及多家银行贷款的困难企业进行清理,由维权小组组织所有贷款银行共同处置,杜绝个别银行单独压贷、抽贷导致企业正常生产中断的行为发生。同时,对风险企业涉及的民间借贷要及时锁定债务,防止企业借归还民间融资转移资产,逃废银行债务。对涉贷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实行集中受理,便捷立案,为银行保全信贷资产和国家财产争取时间。防止企业借破产逃废银行债务,以及民间放贷人伙同企业转移资产逃避司法制裁的发生。
(十六)进一步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按照诚实守信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加强银保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充实担保机构的担保金,建立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制度,按照评级结果合理确定担保放大比例,引导担保公司降低对企业的收费。
五、进一步加强信用环境治理,有效改善金融环境
(十七)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升全民金融素养,引导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继续强化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不断规范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更加高效、务实开展。
(十八)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地方性征信公司,整合各种地方行政、民间信用信息,为各类投资人提供信用甄别服务。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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