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2012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

为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制定本工作要点。

2012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两个加快”战略部署,继续坚持“发展质量优于全省、发展效益高于全省、发展速度快于全省”的目标,按照“一个重点、两个突破”的要求,突出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以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3%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完成省里核定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精会神推进经济建设

1.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其中安排重点工程项目400个,完成投资5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重点办、相关市直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各县市区政府)

2.交通项目方面,确保石门县城至南北镇、石门至慈利、津市至小渡口等公路建成通车,完成东常、岳常、常安三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加快石长铁路电气化及增建二线工程、桃花源机场扩建、207和319国道市城区改线、汉寿县城至太子庙公路、安乡大杨树大桥等项目进度,开工建设319国道桃花源改线、鼎城周家店至西湖公路、安乡陆家渡大桥重建、澧水航道整治及澧县戴家湾、鼎城蒿子港、汉寿岩汪湖码头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市铁路办、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市交建投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3.工业及能源项目方面,实现中联重科汉寿工业园、三一重工常德工业园二期、广源麻业改造、华耀浆纸扩建、常纺机经编产业园等项目竣工投产,加快雨润食品产业园、金天钛业高性能钛及钛合金加工、大汉豪华客车生产线、武陵酱酒酿造生态园、桃源水电站等项目进度,开工建设常德烟厂易地技改、恒安纸业生活用纸扩建、石门赛奥硅工业园、澧县新鹏陶瓷二期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4.农业和水利项目方面,完成鼎城、桃源、澧县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推进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蓄洪垸堤防加固工程,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工程,抓好油茶产业基地、楠竹产业基地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投、相关县市区政府)

5.服务业项目方面,实现常德宜达物流园、活体动物交易大市场、钢材大市场二期、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等项目竣工,继续推进柳叶湖文化产业园、桃花源旅游综合开发、太阳山综合开发、武陵文化创意产业园、德山钢材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湘西北汽贸城、常德国际陶瓷交易中心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经建投集团、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相关县市区政府)

6.民生、社会事业及环保项目方面,继续抓好棚户区改造、安置公寓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文化教育科技园区、常德湘雅医院、县市区污水处理管网二期等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寓楼安置办、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环卫处、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经建投集团、相关县市区政府)

7.城建项目方面,确保朗州路北延线、“三中心”、江南外滩公园建设竣工,加快桃花源路暨机场快速路、沅江西大桥、丁玲公园、安乡大道等在建项目进度,开工建设新金丹路、澧县绕城东线、津市车胤大道、石门澧水风光带、桃源市政广场、汉寿地表水厂、临澧月亮岛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国资委、市城建投集团、市园林局、市交建投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8.加强项目开发储备和申报,紧密对接国家政策、投资导向和产业动态,超前谋划一批对全局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全市安排重大前期项目400个,力争有200个具备开工条件,尽快启动华电常德电厂一期、长益常城际铁路、黔张常铁路、安慈高速、石龟山大桥重建、中联重卡德山基地、常德染整“三集中”工业园、常德农产品综合物流园、西部新区城市商业广场、友阿商业广场等重大项目,力争提前建设。全年新开发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30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前期办、市铁路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商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9.加快项目报批、核准工作进度,加强项目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规范项目管理,坚决防止招投标低进高出、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拖延工期、随意变更规划设计等行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等行为,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要用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抓招商,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抓招商,紧紧把握发展的趋势抓招商。落实各项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和优惠政策,层层分解招商引资任务,明晰责任,严格考核,强化激励,兑现奖惩。全年引进内外资金280亿元以上,引进新上投资过亿元工业项目8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外侨办、市政府各驻外机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各县市区政府)

11.继续开展百亿园区大竞赛活动,新增百亿园区2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2.全面推进1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其中常德经开区建设30万平方米;推进园区生产性、生活性配套功能建设,完善园区住房配套、用工配套、产业链配套和零部件配套,全市园区完成基础建设投入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3.大力发展专业园区,重点支持常德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西洞庭食品工业园、创元循环经济产业园和中联重科鼎城、汉寿、津市工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14.积极创新园区管理机制,推动武陵、安乡、津市、桃源、西洞庭等园区尽快获批省级工业集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15.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6.做大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百亿产业集群,年内新增1个百亿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7.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食品、建材、造纸、酿酒、家具等传统产业加快升级,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入260亿元,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8.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产业,推进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年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3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县市区政府)

19.积极壮大旗舰企业,重点支持常德烟厂、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创元铝业、金天钛业等一批骨干企业发展,全市新增亿元企业30家,总数突破200家,新增规模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20.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年内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

21.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继续实施博士创新创业行动,扩大企业、园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和支持国家级检测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22.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加快培育一批品牌企业、名牌产品,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3.认真对接国家重点发展实体经济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的各项政策,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确保投向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以上;对担保机构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担保给予补贴,引导各类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向中小微型企业。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兑现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取消、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市县两级建立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让本地名牌产品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终端卖场经营本地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4.加大全民创业力度,开展创业帮扶,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放宽创业主体资格、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促进各类创业主体投资兴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25.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坚持产业优先的原则,用工业化、信息化的理念,全面推进11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年内要基本建成核心区。西湖、西洞庭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内挂牌。(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局、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26.加大农业标准推广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质量标准体系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快建设农业标准化大市。提升厅市合作水平,抓好35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27.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年粮食总产达到400万吨以上。稳定发展棉花、油料、生猪、家禽和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柑桔、油茶、葡萄、蔬菜、甲鱼、花卉、苗木、烟叶等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品牌带动,新增“三品一标”认证8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化局、市蔬菜办)

28.增强抗灾减灾意识,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29.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计划,培育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新增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产业化局)

30.研究制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普遍建立起联合社或市域性合作社,加快发展一批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以上,创建省级以上示范社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经管局、市工商局、常德银监分局)

31.开展“农业科技年”活动,推动优质种苗、先进适用农机具、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体系,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和种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入户和科教兴村计划,多层次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培训农民20万人次以上。积极开展农机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等公共服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农教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化局)

32.全面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小I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乡村主干渠道疏浚,抓好堰塘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7万亩。建设农村公路400公里,加强农村危桥改造,加快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开办)

33.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管护机制,确保长效运行、长期受益。(责任单位:市农村办)

34.继续开展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努力建设美好宜居新农村。(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5.加快农村产权改革,促进农村土地自愿、有序、合理流转(责任单位:市经管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着力完善农技推广、市场信息等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村办、市编委办、市农业局);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完善农村股份合作机制,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搞活农村资金市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农村办);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经管局);抓好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年内基本化解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民政局、市经管局、市财政局)。

36.继续推进旅游项目“双十工程”,抓紧抓好桃花源、柳叶湖核心景区建设,打造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

37.提升林伯渠故居、夹山、汤家岗、嘉山等历史文化旅游景点建设运营水平,加强花岩溪、壶瓶山、太浮山、星德山、夷望溪、黄山头、西洞庭湖湿地等自然生态旅游景点保护和开发,拓展乡村游、工业游、自驾游等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村办、市经信委、相关县市区政府)

38.加强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实行整体策划、包装和营销。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发展一批星级酒店、旅行社和游客接待中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39.积极引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健全金融体系,引进1家以上股份制商业银行;鼓励落户的商业银行建立县级分支机构;适应县域经济、农村经济、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积极发展保险业,规范保险市场。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常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40.按照建设区域物流中心的目标,以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为依托,加快市县两级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物流节点建设,逐步形成层次清晰、衔接合理、运作高效的物流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41.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本地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促进物流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2.发展信息服务业,启动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常德,推进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应用。(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43.规范发展房地产业,落实国家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44.繁荣发展商贸业,加强市场网络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商贸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5.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优化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46.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五大功能区建设为重点,以标志性工程为依托,加快中心城市扩容步伐,促进“一江两岸、一城四区”协调发展。年内,市城区新建续建项目75个,完成投资66亿元。(责任单位:市城市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武陵区政府、鼎城区政府)

47.实施城市绿化行动,突出森林城市的理念,加强城市周边森林保护,建设城市绿地和绿带,增加城市绿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武陵区政府、鼎城区政府)

48.实施水系治理行动,开展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推进新河与穿紫河水系连通,实施穿紫河污水泵站改造,实现净水活水。(责任单位:市城市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公用事业局、市经建投集团、市城建投集团)

49.实施公交提速行动,年内建成常德大道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启动自行车公共租赁服务,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区客运处、市公交公司)

50.实施设施整建行动,依托主次干道,配套公用设施,形成完善的市政功能,突出抓好40个小街小巷综合整治项目。分步骤实施市城区楼宇亮化工程。重视城市安全体系、应急防护设施建设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公用事业局)

51.围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度推进城市创建,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管、环卫、交警和市场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市容市貌、管线管网、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明教育等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环卫处、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

52.围绕落实管理责任,实施管理重心下移,推动城市管理网络向街道、社区延伸,探索市政维护、园林绿化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园林局、市环卫处)

53.围绕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渣土车辆、噪音污染、敞开式小区的整治和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

54.加快编制各县市城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形成发展的个性和特色,以规划引导县城高起点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相关县市政府)

55.加快县市城区扩容,依托产业园区、功能新区建设,拉开路网骨架,扩大城镇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县城逐步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加快县市城区品质提升,重点抓好城镇街道、水电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硬化、绿化、净化、亮化水平。坚持建管并重,积极开展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等各类创建活动,提升城镇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市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局、各县市政府)

56.结合区位、交通、资源等要素,引导小城镇发展特色产业,加强道路、供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名镇、工业商贸重镇,每个县市区重点抓好1个以上特色示范镇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57.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完成省里核定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58.加快配套工业园区治污设施,严格新上项目环评。(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59.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推进河流、湖泊生态修复,抓好水源地和水厂水质监管。巩固“禁投”成果,继续推进水库禁止投肥养殖,规范珍珠养殖。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卫生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60.有效控制城市噪音和大气污染,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1.实施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集中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62.抓好植树造林和生态林保护,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局、市财政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各县市区政府)

63.推进生态市建设,继续抓好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每个县市区创建1-3个生态乡镇、3-6个生态村。倡导开展保护沅水、澧水母亲河,保护柳叶湖、穿紫河,保护常德人民美好家园市民大行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64.积极对接融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重点抓好德山、柳叶湖示范片区建设。以两型重大项目为引领,加快构建两型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高新化、集约化、清洁化和循环化。积极开展两型示范工程、两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65.从审批、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全面推进扩权强县,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破解县域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县域自主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政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

66.支持各县市区加强交通体系、水利体系、市场体系、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各地发挥特色优势,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县城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集中力量打造引领县域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区,努力实现全省经济十强县“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统计局)

67.积极帮助县市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扩大对县市区企业的担保支持,引导和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县市区发展的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68.建立科学完善、导向明确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等指标的考核,激励县市区集中精力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9.建立市县之间便捷有效的对接服务机制,采取领导挂点帮扶、部门点对点服务、重大问题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强项目对接、服务对接,在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上做好市县协调,及时帮助县市区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70.建立县市区之间的合作共建机制,鼓励县市区之间打破区划界限联动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人才互用,合作争取重要政策,合作共建重大项目,合作开发优势资源。(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71.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保障乡村组织的正常运转。推进乡镇机关改造,年内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2.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规范社区工作准入,完善社区低限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试点,进一步发挥好社区的基础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73.以重大项目、中小微型企业为载体,积极争取国家、省里的资金支持。建立稳定的政府投资增长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激励推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年内争取上级资金投入120亿元以上,新增银行贷款70亿元以上,完成集合票据融资、股权风险融资、债券融资、委托贷款、租赁融资等70亿元以上,市本级新增城建融资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74.鼓励和指导企业上市融资,确保1家企业成功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75.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力争有更多重大项目挤进国家和省重点保障用地的笼子;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严格规范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继续推行差别化用地,严格定额标准控制;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先保证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和重要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

76.依法依规加大控违拆违力度,加强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武陵区政府、鼎城区政府)

77.支持煤电企业发展,落实调煤保电各项措施,提高自身能源保障能力;积极争取用电指标,保障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的用电需求;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农村的用电质量;积极拓宽能源入常渠道,加快推进五县一市天然气输配管道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常德电业局、市发改委、市煤管局、市公用事业局、相关县市政府)

78.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政策,培养、造就和聚集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在内的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在区域发展中,逐步营造我市的人才竞争优势,强化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79.在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急需领域,培养和引进若干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拔尖人才、一批在省内有较强竞争力的领军人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在本职岗位创新创业创优的各类优秀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市经信委)

80.加强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的对接,有效破解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矛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二、积极有为推进文化建设

8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完成10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设备配送工作,新建农家书屋1000家,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送戏送书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82.挖掘常德历史文化底蕴,加强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推进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城头山博物馆建设,启动常德抗战纪念馆筹建,抓好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的建设、保护和传承。(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83.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大力开展百家文艺团体大赛活动,扶持常德丝弦、常德汉剧、荆河戏、澧州大鼓等特色文化产品,支持创作有全国性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8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培育引进有实力、有品牌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军人物。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实施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动文化产业聚集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85.巩固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创意设计、动漫制作、数字户外传媒等新型文化业态,促进网络媒体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文化消费,培育和开拓文化市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86.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增强发展活力。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推进文化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87.加快文化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强化文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三、统筹协调推进社会建设

88.加大教育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扶持薄弱学校,继续抓好中小学课桌椅配套工程和校舍安全工程,完成合格学校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9.推进高中教育办学模式与评价机制改革,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申报建设常德幼师学院、常德技师学院,支持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级示范院校,加快湖南同德职业学院“专升本”进程。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加大湖南文理学院省市共建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90.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民办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1.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校文化和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搞好帮困助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92.以群众看病就医“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病不出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严格基金监管,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3.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培养一批乡村和社区全科医生。强化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防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药店监管,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药监局、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

94.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6‰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95.调整完善财税体制,加强财税收入征管,财政总收入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96.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严格资金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协)。

97.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积极开展“双拥”创建和“双带双促”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认真组织和实施统计全国联网直报工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9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煤矿和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安委成员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各县市区政府)

99.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进程,整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邮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各县市区政府)

100.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强化抗震设防措施。(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各县市区政府)

101.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102.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强化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切实抓好源头治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103.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04.推进平安常德创建活动,积极预防和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尽心竭力推进民生建设

105.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全市就业服务平台达标建设。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新增城镇就业5.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村办、市教育局)

106.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年内新增各类保险参保10万人次以上,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统筹、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重视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07.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提标扩面,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5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8.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市粮食局、市蔬菜办)

109.改造农村危房5000户,新建改建农村敬老院26所,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300元、丧葬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抓好优抚安置工作,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0.全面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落实国家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目标。继续推进移民后扶工作,加大边远村、贫困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做好苏区县申报认定工作,促进老区发展。(责任单位:市移民局、市方志办)

111.全面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责任单位:市实事考核办、相关实事项目责任单位)

112.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今年建设廉租住房5399套、公共租赁房6000套,新增租赁补贴1300户,改造城市棚户区750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000户、林区危旧房946户(其中完成续建698户,启动新建248户)、垦区危旧房11869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垦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13.实施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程,今年全面完成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每个县市城区改造2个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各县市区政府)

114.实施敞开式小区设施配套和规范管理工程,今年市城区完成15个敞开式小区、每个县市城区完成2个敞开式小区必要设施配套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园林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15.实施病危桥改造工程,今年改造病危桥129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116.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工程,今年新建改建普惠性幼儿园130所,确保幼儿园校车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各县市区政府)

117.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今年解决饮水安全3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118.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模式,今年重点解决乡镇集镇垃圾处理问题。(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19.实施食用油放心工程,今年集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地沟油、潲水油的黑窝点,严防废弃油品回流餐桌,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油、放心油。(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各县市区政府)

五、持续深入推进人民满意政府建设

120.落实党员干部调查研究、住村(社区)入户、结对帮扶、接访下访以及乡镇(街道)民情台帐等制度,推动政府工作重心下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21.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厘清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明确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做到依法行使权力。(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编委办)

122.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经研中心、市法制办)

123.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评议制、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

124.下决心解决好企业与部门打交道仍然存在的不方便、成本高的问题。坚决整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不正之风,从严控制各类涉企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努力在降低成本、改善服务、提升效率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坚决、及时、果断依法处置违法阻挠施工的人和事,既要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制止无理取闹和过分要求。(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政务中心)

125.提高政策的连续性、透明度和可预见性,防止短期行为,注重长期信用,使国内外客商放心投资,安心创业;政府带头做到诚实守信,作出的决策、部署的工作、出台的政策、承诺的事项,要说到做到,坚决兑现,不打折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126.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组建中小微型企业信用协会,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营造重信守诺的社会氛围,打造诚信常德形象。(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127.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有布置、有检查、有结果,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人社局)

128.扎实开展“强化干部执行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继续开展重点岗位效能监察,推进社会热点问题专项效能监察。(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29.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程序,重点是落实省市政府各项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办事服务项目,深化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改革,落实联合审批四项制度。(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市监察局)

130.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管理。提升社区服务平台,建立社会求助服务平台,整合报警服务平台和医疗急救指挥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

131.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132.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协调机制,对需要政府审批的重大项目尤其是县市区的重大项目,进行集中研究、集中解决。(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监察局、市发改委)

133.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更加重视社会评议、群众评判。落实行政问责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监察局)

134.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精简规范各类节庆和表彰活动,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推进机关集中办公区建设,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35.政府行为要更加公开透明,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推行政务公开,突出抓好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民生事项、重大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三公”经费、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6.开展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预警预告预防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7.强化公务员队伍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倡导创先争优、勇于担当、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四种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上述工作责任分解中,凡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的,该领导机构为牵头责任单位;由几家单位共同完成的事项,排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分管该单位的市级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所有综合性、共同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都要根据工作要点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将相关工作细化、具体化,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责,分解好相关工作任务。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分管的市级领导审核后,于3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作为全年工作要点督查考核的依据。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