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4〕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企业、群众需求为中心,以企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在“创新、规范、深化、提升”上下功夫,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着力提高办事服务能力,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1.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行政审批要公开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以及审批过程和结果等。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和决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要公开到具体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等信息,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2.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对应解读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12345”热线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公开办、市电子政务办、市应急办。

3.整合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照“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查询,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功能齐全、内容充实、标准统一、方便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电子政务办。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4.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确保建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效能监察和公共资源交易于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中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升办事服务水平。一是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全力推动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大力推行并联审批、一票制收费、首席代表等制度,确保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同步提升。二是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延时默认、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办事服务制度和指纹考勤、视频监控、全程留痕、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制度,以及超时警告、即时评价、行风评议、奖惩通报等监督考核制度,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归属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5.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继续落实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5号)精神,用3到5年的时间,建设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级要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财政支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区县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尽量给予适当资金配套。同时,要积极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基层群众方便办事,办得成事。

牵头单位:市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网上办事能力

6.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建设全国一流政府门户网站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合资源、丰富内容、创新应用、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办事服务质量、深化政民互动交流,下大力气提升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电子政务办。

7.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加快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扩容升级,完善并联审批等功能。按照“涉密的不对接,非涉密的全对接”原则,市、区县政府网站办事系统年内必须与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对接,切实提升网上办事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监察局、市政务公开办、市电子政务办。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也越来越重,各级各部门决不能有松懈情绪,要积极探索,不懈努力,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队伍里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对人员的关心和培养,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队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要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专门人员,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区县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有关精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建设,力争落实中心管理机构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探索建立“一办管多中心”的管理模式,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中心等,节约编制,整合资源,加强管理。

(三)开展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提高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务公开办将采取网上查看、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区县政府、市直及驻张单位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省政务公开办上半年将对省财政支持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抽查,下半年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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