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关于2014年科学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支持通化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关于2014年科学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支持通化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通市政办发【20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制定的《2014年科学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支持通化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2014年科学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支持

通化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上级行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持通化市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理解并科学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通化市经济稳健协调发展

(一)认真执行各项货币信贷政策,促进全市融资总规模合理适度增长。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深刻理解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科学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深层次意义,切实提高科学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持贷款适度增加,实现与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求相匹配。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全市各级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增强对稳健货币政策的认识和理解,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银企对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发展领域和薄弱环节等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支持,提高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4年全市各银行贷款增量力争不低于78亿元;市行向省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分别不低于6亿元、1.5亿元。

(二)切实加强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积聚领域的管控,切实防范房地产贷款、金融理财产品及表外业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产能过剩行业信贷风险;防范交叉性金融工具风险传导;加强负债管理,负债增长应当与资本金和流动性状况相匹配,将期限错配控制在合理范围。人民银行要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稳健性评估、加强银行业风险日常监测,防范其他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交叉传导,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切实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二、切实增强对投资、消费和城镇化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推动作用

(三)保持对通化市投资合理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优化信贷投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统筹配置信贷资源,努力保证在建、续建重大项目的合理信贷需求,对符合投资投向的新开工项目在做好信贷审查的基础上保持适度支持。要及时关注并跟踪事关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的谋划和进展情况,搞好项目与银行贷款的对接。

(四)积极发展消费信贷,进一步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拓宽消费金融服务领域,促进消费转型升级。一是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在稳步发展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同时,创新推出满足居民大宗耐用消费品、旅游、保健、装修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信贷产品。完善银行卡消费服务功能,优化刷卡消费环境。鼓励发展新型消费业态的信贷产品,支持品牌体验店、折扣店等体验式消费业态发展。二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深刻领会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优化利率结构,坚持合理定价,满足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的贷款需求。三是积极探索开发农村消费信贷市场。针对农村建房、就学、医疗、嫁娶和耐用消费品购买等信贷需求特点,推出相应的金融服务,扩大农村消费信贷业务。2014年全市消费信贷增量力争不低于15亿元。

(五)做好新型城镇化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重点支持农村路网、电网、通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学校、医院等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二是创新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性资源产业、支柱性优势产业和国家级医药高新区的金融支持,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三是创新符合农民工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支持农民工就业。将失地农民纳入下岗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开发农民工创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联保贷款等模式,解决农民在新型城镇创业就业所面临的资金难题。四是进一步完善城乡金融服务网络,特别是加大电子渠道建设,将自主化金融服务网络覆盖到物理网点不能及的乡镇和村屯。

三、继续深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六)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坚持不懈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精神,切实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推动农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为通化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和耕地保护、农业机械化工程建设等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二是扎实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各项金融服务。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涉农金融机构要抓紧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途径。继续扩大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促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三是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有效满足普通农户的金融需求。切实优化贷款流程,适度提高授信额度,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2014年,全市农业贷款增量力争不低于35亿元。

(七)支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行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趋势,切实调整信贷结构。一是支持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对于通化市医药、冶金、食品等支柱优势产业,要重点在科技创新、精深加工、延伸链条、提高配套能力等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二是推动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壮大。要根据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和信贷需求特点,探索推广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存货抵押等多种方式,支持具有通化特色和高新技术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是增强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工业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四是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要通过创新信贷抵押担保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严格限制新增授信支持。

四、切实改进对社会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积极促进金融包容性增长

(八)不断改进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不断完善小微企业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职能,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规划,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二是着力加大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形成能够覆盖各类优质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的产品库。在开展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抵押的同时,积极探索并推广存货抵押、专业设备抵押等动产抵押,增加小微企业可抵押物范围。积极尝试专利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权利和资产质押贷款,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贵问题。三是提升小微企业综合服务水平。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等多元化、综合化金融服务。2014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力争不低于19亿元。

(九)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提升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为扩大就业、扶贫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重点领域提供金融支持。一是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妇女、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提供金融支持。深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支持和帮助贫困大学生就学。二是进一步简化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贴息贷款办理流程,切实增强贴息贷款投放力度,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展廉租住房建设信贷业务。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采取土地使用权质押、在建工程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等组合型担保方式,增加对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信贷投入。

五、继续全面提升金融综合服务水平,为通化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普惠的金融服务支撑

(十)支持直接融资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推介,为企业讲解参与直接融资的具体条件和渠道,促使企业更新融资观念。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打包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技术支持,推动优质企业通过上海股交中心和香港OTC市场挂牌融资。支持鼓励小微企业运用集合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获得资金,探索推进以区域集优模式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十一)切实改进和提高外汇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各项外汇政策内涵,切实履行代位监管职责,积极创新外汇服务产品,为通化市医药、参加工等优势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以及产品出口提供进出口信用证、保函、保值避险等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汇兑风险,支持对外贸易的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手续和审核流程,积极开展面向企业的跨境人民币推介活动,探索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进一步推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各级人民银行要认真落实外汇管理改革和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通化市涉外经济快速发展。

(十二)进一步改善支付环境,不断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支付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做好二代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资金周转效率。二是继续推广和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要继续加快电子商业汇票推广,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推动银行卡行业应用,促进银行卡与社会管理功能结合。三是深入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不断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增强相关服务点的综合服务功能。丰富农村支付服务产品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居民更多地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

(十三)继续加强征信服务工作,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机构信用代码证发放和管理工作,拓展机构信用代码应用领域。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小微企业、农村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信贷主体诚信意识。

六、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力度

(十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纳入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综合评价系统。对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人民银行要结合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进行考核,不断提升信贷政策导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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