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葛志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葛志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政发〔2014〕15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葛志晖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处级);

孙平、封留才同志任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俞秋言同志任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陆啸峰同志任泰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朱建和同志任泰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夏建洲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学标同志任泰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卞德才同志任泰州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柏长春同志任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潘强同志任泰州市体育局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琦、沙滨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朱红灿同志泰州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申强同志泰州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封留才同志江苏省口岸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盛钢同志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明光同志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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