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4〕12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无锡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4〕46号)精神,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重点开拓新兴市场,巩固和扩大我市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调整完善全市贸易促进计划,新兴市场展会占比提高到50%以上,资金扶持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力求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相结合、国际展会和电子商务相结合、出口促进和进口推动相结合。继续深化与广交会广电商平台等的战略合作,鼓励无锡企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功能,线上线下有效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稳定货物贸易增长。做强一般贸易,提高一般贸易在货物贸易中的比重,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深化加工贸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拓展高新区综保区贸易功能,增强保税物流、研发、检测、维修和物流分拨等功能,重点试点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检测维修业务,推动加工制造向研发及检测、维修等环节延伸。加快外贸出口基地建设,促进特色出口产业集聚发展。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公共测试、研发诊断、仪器共享等综合服务,免费向企业发放200万元检测优惠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外管局、高新区综保区)

(三)强化外资对外贸的带动作用。抓好重大外资项目源头,鼓励引进技术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产业项目,引导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推动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力促外资重大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出口,形成新的外贸增量。落实我市外资总部经济支持政策,加大力度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发挥外资企业出口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帮助外资企业向总部争取订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四)发挥“走出去”贸易促进作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走出去”带动上下游产品以及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本土跨国公司。发挥企业国际化重点联系企业的龙头作用,为12家重点企业和4家累计对外投资超过1亿美元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宣传和推介,把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作为承接我市产业转移、促进我市产业升级的有效载体。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带动装备、材料、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发改委、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管局)

(五)积极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重视投资贸易促进工作,把“请进来”、“走出去”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深入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探索新兴市场。广泛开展与我驻外使领馆、经贸代表处、境内外专业商会、投资贸易促进机构等合作,为企业搭建国际经贸交流合作的平台,推进我市企业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着力优化外贸结构

(六)积极扩大进口。促进外贸协调发展,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重点进口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稀缺资源性产品。用足用好各级政府已经出台的关于鼓励进口的政策,鼓励开展进口保险业务,为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提供风险保障。引导企业用好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加强进口平台建设,引进和培育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分拨、物流中心。支持江阴化工品进口交易中心、宜兴电解铜进口交易中心和高新区综保区进口消费品、工业品交易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辐射功能的进口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管局)

(七)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是我市新一轮扩大开放和外贸转型升级的重点。在计算机信息服务、技术研发、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领域重点发展服务贸易,明确发展目标,建立服务贸易协调推进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服务贸易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着力引进培育服务贸易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积极打造“无锡服务”国际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无锡海关、国税局、外管局)

(八)努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鼓励和引导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加强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品牌的内涵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通过设立境外营销窗口、品牌展示中心、售后服务中心、海外研发中心、收购国外知名品牌等,增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加快培育国际知名品牌,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数量达到60个以上,保持我市国际知名品牌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加大对我市出口企业自主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品牌企业参加中国品牌产品欧洲、美国、非洲和拉美展,扩大品牌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九)对接上海自贸区拓展新型贸易。紧紧抓住上海自贸区建设机遇,紧密对接上海自贸区发展,承接好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争取先行先试,努力把无锡打造成为上海自贸区的功能延伸拓展试验区。重点探索推动高新区综保区与上海自贸区浦东机场综保区的合作,支持设立与本地特色产业配套的贸易平台或项目,积极尝试分拨贸易、展示贸易和保税贸易等新兴贸易业态,拓展高新区综保区发展功能和层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外管局、新区、高新区综保区、空港产业园、机场集团)

(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新型业态。创新外贸业务模式,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企业为我市中小外贸企业出口提供通关、结汇、退税、仓储、物流及融资、保险等专业服务。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企业,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企业给予财政支持,对出口规模超过1亿美元、3亿美元、5亿美元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企业分别予以50万、100万和200万元奖励。推动进出口环节相关部门创新业务监管模式,完善企业分级管理办法,设立“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企业在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争取无锡不锈钢市场列入国家重点培育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外管局)

(十一)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全力实施《无锡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加快形成我市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特色。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开展跨境直销电子商务,支持和培育第三方建设面向不同行业、区域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服务共享平台,扩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规模,优化相关监管和服务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信电局、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新区综保区、机场集团)

四、进一步改善外贸发展环境

(十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海关监管模式便利化,重点打造外贸通关一体化平台,推动区域性通关一体化试点。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受理,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三个一”)通关模式试点,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个互”)合作试点。推进通关无纸化改革,年内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率达到80%以上,全面推进检验检疫申报放行无纸化。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程序,提高海关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较低比例的随机抽查,减少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深化退税举措,确保做到“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当月退库”,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效率。实施针对性、个性化服务,构建全方位出口退税服务体系。(责任单位: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财政局、商务局)

(十三)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抓好光伏等大案要案应诉工作,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经济贸易、国际法律专家的作用。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总体协调和部门合作,努力减轻贸易摩擦对企业发展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强化政策保障

(十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及时兑现国家和省各项外贸扶持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兑现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我市外贸扶持政策,加大对我市现有进出口影响较大产业的专项扶持力度。加快兑现落实现有政策资金,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外贸稳增长。通过优化服务和政策支持,培育和引进龙头型出口企业,促进新的外贸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十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创新服务方式,降低贸易融资成本,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保障资金需求。促进银企有效对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扩大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加强与进出口银行合作,扩大在无锡投放规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

(十六)扩大信用保险规模。扩大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力争全年承保规模突破80亿美元。加大对新兴市场、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承保支持力度,提高限额满足率,加快限额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信保机构和银行参与开展中小外贸企业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的积极性。继续做好“小微企业信保易”和“中小企业政府统保平台”工作,突出对小微企业和新兴市场的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中信保无锡办事处、市商务局)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各项工作,积极作为,加强对进出口状况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成本、订单、产能和市场变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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