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运河沿线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宿政办发〔2015〕46号
颁布日期:2015-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运河沿线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心城市运河沿线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中心城市运河沿线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京杭运河宿迁段整体面貌,提升中心城市形象,加快打造苏北最美城市,从2015年开始,利用一年半时间对中心城市运河沿线实施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规划引领,突出环境整治,以实施12项整治工程(违章建设整治工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码头整治工程、水源地保护整治工程、砂场堆场整治工程、造船业整治工程、水上服务区整治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船舶尾气整治工程、企业搬迁工程、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环境景观工程)为重点,实现“打造滨水景观,提升风景名胜区品质;整合岸线资源,提升黄金水道功能;保护历史遗存,提升世界历史文化遗产风貌;保障清水通道,提升南水北调水环境”四大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北至皂河船闸,南至刘老涧船闸,全长约50公里,规划面积约6153.3公顷,其中运河遗产区面积约671.9公顷。包括“三廊、四片、一重点”:

三廊:依托历史文化和生态景观资源,通过两岸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贯穿南北、联系古今的生态走廊、文化走廊和景观走廊。

四片:建设古韵运河生态片区、湿地文化体验片区、宜居生活休闲片区、临港经济发展片区。

一重点:重点提升环城北路至环城南路之间运河沿线区域。

(一)古韵运河生态片区(皂河船闸—引湖运河大桥)

1.整治目标

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违章构筑物,打造古韵运河、生态运河,保护原生态自然景观,形成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生态景观休闲区。

2.整治内容

整治提升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创建皂河历史文化名镇;清理整顿沿岸违章建筑、码头和砂场;迁移沿线造船厂;提升绿化景观,构建滨河慢行系统。

(二)湿地文化体验片区(引湖运河大桥—北环运河大桥)

1.整治目标

注重休闲功能,开发旅游功能,保护备用水源,打造国家级湿地公园,形成集生态体育、展示、文化、旅游等慢行活动的休憩长廊。

2.整治内容

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违章构筑物;完善水上服务区功能,加强沿线船舶停泊管理;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构建滨河慢行系统。

(三)宜居生活休闲片区(北环运河大桥—南环运河大桥)

1.整治目标

提升文化功能,强化商贸服务功能,恢复运河沿线文化遗产、历史商贸遗迹,着重对两侧建设用地开发策划和交通梳理,使其成为文化旅游产业的聚集带,重现运河繁华风貌。

2.整治内容

取缔拆除违规码头;加快西南岸棚户区改造及企业搬迁;加强水质监测断面保护;修复提升两侧景观带的绿化、驳岸、灯光等;完善公交和滨河慢行系统。

(四)临港工业物流片区(南环运河大桥—刘老涧船闸)

1.整治目标

整合港口功能,加强老码头治理整顿;加快集约化、规模化码头建设,打造港口经济及临港产业功能区。

2.整治内容

加快运河宿迁港建设,集中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整顿提升沿线老码头;新建下游水上服务区,加强沿线船舶停泊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30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发动工作,发布通告、制作宣传手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整治方案阶段(2015年4月1日—2015年5月31日)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综合整治方案中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实行整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环境整治工程实施阶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根据整治方案,各责任主体对运河沿线整治区域内违章建筑、港口码头、砂场堆场、棚户区、未搬迁企业等依法进行集中清理。

(四)工程建设阶段(2015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

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运河沿线防洪能力、造船业、水上服务区、历史文化、环境景观等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加大船舶尾气整治力度。

(五)综合整治验收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对综合整治内容组织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中运河管理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一)违章建设整治工程。由市城管局牵头提出具体方案,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实施,加大对沿线违章建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违章建筑,引导自拆或依法取缔拆除,为创建良好的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奠定基础。

(二)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水利局和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牵头,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配合,全面排查中运河两岸堤防现状情况,按城市防洪要求运河近期达到50年一遇、远期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做好堤防建设工程。

(三)港口码头整治工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规范港口码头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码头进行取缔拆除。提升港口码头布局合理性,提高港口码头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加快运河港口的转型升级,建设规模化、集约化公共港区和专业化港口,进一步拓展运河港口功能,提高港口服务水平。

(四)水源地保护整治工程。由市城管局牵头,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商局配合,全面清查和拆除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设项目、拖离停靠船只、取缔船舶修理点和码头等,规范设置饮用水源警示界碑,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备用水源安全。

(五)砂场堆场整治工程。由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牵头,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清理整顿运河沿线砂场、堆场,拆除砂场及设备,清除堆积砂石,拆除违章涉河建(构)筑物,恢复原地形地貌和岸线原貌。

(六)造船业整治工程。由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配合,对非法违规造船厂(点)进行专项治理,统一规划设计造船集中区,造船厂采用岸式造船和挖入式港池,避免占用航道资源,造成运河航道拥堵,从源头上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七)水上服务区整治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预可研等前期工作,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建设上游、下游水上服务区,规范管理、完善功能,提供安全、环保及全面的水上服务。

(八)棚户区改造工程。由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土地储备中心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收储运河沿线用地,加快棚户区实施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九)船舶尾气整治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水利局、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等部门配合,统筹推进船舶尾气整治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提高船舶用油质量。城区段航运的船舶推行使用国IV车用柴油,同时大力推广油改气、LNG清洁能源的使用。(市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工商局负责)

2.加强对市区段运河运行船舶的排放监测。设置船舶尾气监测点,加强对进入城区段运河船舶监测。对尾气达标船舶采取控量放行措施,对尾气排放超标船舶责令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负责)

3.加强服务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航运船舶提供国IV柴油加油站点(市商务局协调中石油宿迁分公司、中石化宿迁分公司);船舶上放置生活垃圾、油水和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在上下游服务区和港口码头应建设收集站点,实现集中收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加强监管监察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船舶管理,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负责)

(十)企业搬迁工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配合,有序搬迁中心城区运河沿线企业,推动企业改造升级、做大做强。

(十一)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由市文广新局牵头提出具体方案,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配合,不断挖掘、保护和利用运河遗产,提升文化景观价值,丰富城市内涵,传承历史文脉。重点开展皂河历史文化名镇创建,国家粮库储备仓库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皂河老船闸、宿迁船闸、皂河翻水站保护,大王庙修复扩建,宿关、关口街复建,通汇桥保护与利用,新盛街及重要文物点保护与利用,御码头、御马路修复等工作。其中,皂河历史文化名镇创建由市湖滨新区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新局配合。

(十二)环境景观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配合,所在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实施,根据现状绿化条件,进一步优化运河沿线绿地植被,丰富景观类型,全面提升中心城市运河沿线园林景观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中心城市运河岸线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京杭运河岸线资源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心城区运河沿线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大力开展联合整治、联合执法等活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划引领,彰显特色。市规划局牵头做好开展中心城市运河沿线环境整治相关规划整合深化工作,组织编制《宿迁市城区段运河沿线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宿迁港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市水利局负责编制《中运河水环境与水生态修复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水文化水景观水旅游规划》等规划;市文广新局负责《大运河(宿迁段)遗产保护规划》深化完善工作,同时结合实际与现状,着手编制《世界遗产大运河(宿迁段)保护利用建设项目规划》。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根据中心城区运河沿线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并细化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将运河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加强监督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促进各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媒体宣传、组织活动、设置标牌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环境提升整治活动,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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