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包头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主要目标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包头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主要目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包头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主要目标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4〕63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包头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已经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为组织好年度计划的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现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监控,认真抓好落实。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其中: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2%,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市统计局负责监控)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市财政局负责监控)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市发改委负责监控)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市商务局负责监控)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5%。(市经信委负责监控)
6.进出口总额完成21亿美元。(市商务局负责监控)
7.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2.5%。(市统计局负责监控)
8.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58.2%。(市统计局负责监控)
9.城镇化率达到82.6%。(市统计局负责监控)
1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42%。(市科技局负责监控)
11.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2.19万公顷。(市国土局负责监控)
1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5%。(市水务局负责监控)
13.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市水务局负责监控)
14.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达到自治区要求。(市发改委负责监控)
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自治区要求。(市发改委负责监控)
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达到自治区要求。(市环保局负责监控)
17.健康水合格率达到96.2%。(市水务局负责监控)
18.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7.5%。(市林业局负责监控)
19.全市总人口达到281万人。(市计生委、统计局负责监控)
2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市人社局负责监控)
2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4.1万人。(市人社局负责监控)
22.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5万人。(市人社局负责监控)
23.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7%。(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监控)
2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81万套。(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监控)
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市统计局负责监控)
2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市统计局负责监控)
附件: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表(见“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对包头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批复(包人常办发〔2014〕8号)附件3”)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表
类别
指标名称(单位)
“十二五”规划
2014年安排
绝对值
年均增长(%)
绝对值
增长(%)
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100
15左右
9.5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510
16
8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100以上
18以上
1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700以上
19以上
12
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39
15
21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45.7
【2.5】
42.5
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
60
【6】
58.2
城镇化率(%)
85
【5】
82.6
科技教育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1.5
【0.6】
1.42
资源环境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42.19
42.19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28】
3.5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65
【0.11】
0.62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达到自治区要求
达到自治区要求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达到自治区要求
达到自治区要求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达到自治区要求
达到自治区要求
健康水合格率(%)
96.2
森林覆盖率(%)
18.1
【3】
17.5
人民生活
全市总人口(万人)
290左右
5
281
城镇登记失业率(%)
≤3.9
3.9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0】
4
4.1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102.5
3以上
95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5】
98.7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万套)
【20.8】
2.8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49800
14左右
9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6880
14左右
10
注:1.“十二五”规划中地区生产总值按2010年价计算;2.“十二五”规划中财政指标为地方财政总收入;3.主要污染物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4.【】内为五年累计数;5.城乡三项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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