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的通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文号:乌海政字〔2015〕15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的通报(乌海政字〔2015〕15号)

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特别是在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切实发挥了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的合作成果,加大合作力度,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合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支持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奖”,并给予50万元奖励。

特此通报。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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