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青海省人民银行果洛州支行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果政办〔2009〕96号
颁布日期:2009-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青海省人民银行果洛州支行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果政办〔2009〕9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果洛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牧区信用环境,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果洛州中心支行制定了《果洛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果洛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九年七月二日

果洛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定,以及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征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做好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仅关系农村金融的稳健运行,并且关系农村基础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关系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农牧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州农村地区信用环境欠佳,征信基础薄弱,缺乏系统规范的信用信息积累,融资服务体系缺失,不同程度存在农牧民和农村小企业贷款难现象,已经影响到金融资源在农村地区的聚集和优化配置。为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果洛州以农村信用社系统为主体,组织开展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活动,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总体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缺乏统一规划,农村地区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机制和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农村经济主体的现代金融意识、信用意识亟待提高。随着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传统的道德约束与现代征信手段有机结合,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引导信贷资金更好地支持“三农”,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通过有效的组织推动、广泛的宣传教育、系统的制度创新、扎实的实践探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目标与原则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部署、健全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的原则,结合果洛州农村、牧区实际,开展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借鉴以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为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的经验,建立健全适合我州农牧区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牧区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改善农牧区的信用环境。以征信服务为切入点,协调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实现农牧民增收、牧业增效、金融稳健的局面。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内容

(一)加大信用宣传力度

联合地方政府、社团组织、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开展适合农牧区特点、形式多样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牧区经济主体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认识,增强农牧区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农牧区的信用环境。

(二)积极推动农牧户电子信用档案建立

在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下,人民银行组织、引导辖区农村信用社建立健全农牧户电子信用档案工作。依托已建立的信用村、信用户,开展农牧户信用档案建立工作,首先对与农村信用社发生信贷业务的农牧户建立信用档案,在此基础上逐步采集尚未与农村信用社发生信贷业务的农牧户信息并为其建立信用档案。农牧户信用信息档案采集的信息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和省农村信用联社制定的《农牧户基础信息采集表》的内容为准。

(三)开展农牧户信用评价工作

充分发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服务功能,利用已建立的农牧户电子档案及农牧户信用档案指标体系,规范农牧户信用评价指标,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客户管理系统,并依托农牧户电子信用档案,实现对农牧户信用评分机制,为农牧户进一步融资、信用社业务拓展和乡镇政府部门管理提供支持。积极探索开展农牧户信用评价工作,在推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引导、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农牧户信用评价方式方法,引进发达地区已开发电子化的、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的农牧户信用评价模型,将农牧户信用评价结果引入农村信用社农牧户贷款审核过程,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贷业务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公司+农牧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

(四)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步伐

积极协调农村信用社,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牧户信用档案,建立时间进度表及相关报备制度,责任到人,并将辖区农牧户信用档案建立工作与目标责任相挂钩,制定地区农牧户信用宣传、培训、信息征集与使用、信用激励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或文件,促进农牧户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整理及评价,使信用信息产品的使用和披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进一步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牧区的应用

目前,果洛州农村信用联社已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督促农村信用社向征信系统及时、准确报送数据;扩大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村镇银行企业和个人信贷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辖范围内信贷信息的全采集与查询服务的全覆盖。加快推进涉农金融机构农牧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和农牧户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农牧户信用档案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结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农村信用社广泛应用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通过征信系统为农村信用社准确识别借款人身份,充分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防范能力,为全省农牧区信用社融资提供信用支持,缓解农牧户和农村企业贷款难问题。

(六)争取地方政策支持,推广信用信息产品使用

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规划的农牧区发展项目,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地方政府出台与金融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与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措施。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将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七)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提升信用管理水平

推动建立“信用协会”、“信用联保”等信用风险分担组织,支持农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引入信用评级、信用调查与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借鉴其专业知识与技能,帮助农牧区经济主体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与防范信用风险,培育、规范征信业务,促进征信市场发展。

(八)加快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农牧区推进

以企业征信系统为平台,加强对县域尚未取得银行信贷的中小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及财务信息的征集,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经济主体信息采集面,将工商、税务、质检、法院、环保、社保、教育等有关部门掌握的信息逐步纳入征信系统,为银行信贷投放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乡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农村乡镇企业的信贷支持。

为提高农牧区乡镇企业诚信意识,积极开展针对农牧区乡镇企业的信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农村乡镇企业信用意识,促进农村乡镇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引导农村牧区乡镇企业使用信用报告,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与农村金融整体工作相结合

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支农再贷款投放相结合,对客户管理及信用风险管理良好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再贷款投放力度;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相结合,鼓励、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结合农牧户和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研究推出适合农牧区特点的金融创新产品,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农牧区金融机构的贷款政策相结合,引导金融机构结合经济主体信用记录及评级、评分结果,确定是否授信以及授信的额度与利率,对信用农牧户、信用企业、信用村、信用乡(镇)降低信贷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扩大授信额度,执行优惠利率,优先发放贷款,做好金融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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