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有功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有功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菏政字〔2014〕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9月16日至24日,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在济宁市举行。本届运动会共设26个大项、1271个小项,规模空前,竞争十分激烈。我市代表团共181名运动员参加了其中15个大项、282个小项的角逐,勇夺得金牌17.5枚、银牌10.5枚、铜牌19枚,列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组金牌榜第11位,金牌数和总分均创历史最高,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菏泽市争了光。

为发扬成绩,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参加运动会的部分有功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授予山东省单县第一中学校长孙钦留、训练科科长樊董伟“菏泽市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市劳模待遇),授予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李宜儒“菏泽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郓城县等3个县区“菏泽市竞技体育工作先进县区”称号,授予郓城宋江武校等3个单位“菏泽市竞技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为菏泽市体育局记集体二等功,为郑守山等3人记个人二等功,为李香凤等6人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受表彰有功单位和人员名单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

受表彰有功单位和人员名单

一、菏泽市先进工作者(2名)

孙钦留山东省单县第一中学校长

樊董伟山东省单县第一中学训练科科长

二、菏泽市劳动模范(1名)

李宜儒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

三、菏泽市竞技体育工作先进县区(3个)

郓城县

牡丹区

单县

四、菏泽市竞技体育工作先进单位(3个)

郓城宋江武校

山东省单县第一中学

菏泽市曹州武术学校

五、集体二等功(1个)

菏泽市体育局

六、个人二等功(3名)

郑守山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篮球教练员

韩耀壮郓城宋江武校跆拳道教练员

周林娜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篮球教练员

七、个人三等功(6名)

李香凤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校长

马长诗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教练员

陈贤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师

康少贺菏泽市曹州武术学校散打教练员

田长国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散打教练员

史少杰郓城宋江武校散打教练员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