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暂行)》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暂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凤凰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暂行)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和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我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空气质量信息发布
市环境监测站每天通过网站(http://www.lchbj.gov.cn)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市民还可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本市还将通过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三、空气重污染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天气。
重度污染: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启动II级预警。
严重污染: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启动I级预警。
四、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一)重度污染天气即II级预警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及时发布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2)加强城市主次干道清扫,洒水作业,严控道路扬尘。
(3)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对排放烟尘、粉尘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电力、焦化、钢铁、建陶、化工等重点企业实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
(2)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
(3)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等运输车辆必须全部覆盖。
(4)公务用车减少30%出行。
(5)严禁秸秆焚烧和露天烧烤。
(二)严重污染天气即I级预警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通过新闻媒体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及时发布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按要求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2)施工工地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3)加大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5)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车辆运力投放,增加发车频次,保证市民出行便利。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对所有废气排放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电力、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企业实行停产措施。
(2)城区内产生扬尘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3)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4)禁止露天烧烤及焚烧。
(5)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机械清扫保洁作业和洒水频次2次以上。
(6)公务机动车和黄标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7)市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采取人工增雨作业等措施。
(8)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等餐饮业营业。
五、组织领导及实施
市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解决应急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具体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组织落实。
当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号召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及时组织会商,根据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判断污染发展趋势,如将持续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报请指挥长立即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发布应急指令,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降至相应级别范围,且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时,指挥部办公室要向指挥部提出解除相应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经指挥长批准后解除。
附件:1.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2.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分工表
附件1: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洪玉振(副市长)
副指挥长:马荣锁(市环保局局长)
张连臣(市住建委主任)
袁炳臣(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岳建国(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柳林(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张金忠(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国孟德(市住建委副主任)
伦炜(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华明(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张政(市经信委副主任)
林树军(市交通局副局长)
徐化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翟健(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吴登峰(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
付卫东(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培国(东昌府区副区长)
吕广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马荣锁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登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工作职责分工表
单位
主要职责
市指挥部
协调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市指挥部办公室
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制定相关应急保障方案;根据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建议市指挥部启动或解除应急措施,并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接受媒体采访、提供新闻稿件;承担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市住建委
督促建筑单位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停止或减少室外施工作业;督促拆迁工地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停止或减少施工作业;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市行政执法局
监督散装物料和渣土运输等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树叶)和露天烧烤等;严查饭店等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市环保局
实施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向市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检查相关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监督落实限产限排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县(市、区)及经济开发区下达《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处置通知单》
市教育局
建议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市文广新局
组织新闻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及时发布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
市经信委
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应急停产或减产等措施。
市公安局
负责保持城区交通道路畅通;严查道路上怠速行驶车辆;制定公务机动车和黄标车单双号限行有关规定并监督落实。
市交通局
落实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措施。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强化日常道路洒水保洁措施。
市气象局
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会同市环保部门实施空气污染预测分析;配合市环保部门向市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落实市指挥部应急工作部署;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案;向市指挥部报告方案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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