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教体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教体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教体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3〕2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教体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关于深化教体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体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60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体结合,加强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夯实竞技体育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2〕60号等上级文件规定,深入推进教体结合,不断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完善教体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和文化水平,努力发现、培养和输送高质量体育后备人才,推动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体校与学校办学相结合。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各级竞技体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要求,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各项教育政策的落实。少儿竞技体校的人员配备、运动训练及日常管理,由体育部门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在训运动员由市、区(市)教育部门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文化教育和管理。市体校要与职业学校(学院)联合培养学生,对经过一年学习训练考核、不具备培养输送潜力的运动员,根据有关政策及时分流到相关职业技术学校(学院),接受职业技术教育。
(二)体育传统项目与创建体育特色学校相结合。开展“枣庄市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创建活动。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制定评定标准、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和奖励标准,共同投入、管理、考核、评估。“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创建1-2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25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40-45所市级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项目布局与重点项目设置相结合。根据重大体育比赛、综合性运动会以及学校、体校竞技体育项目开展情况,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研究项目布局规划,重点设置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击剑、网球、少儿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武术、手球等。市里以省运会和省中学生运动会为周期,明确本周期联合组队,确定承担重点项目任务的学校。区(市)教育局和体育局可根据市运会周期明确承担市运会项目任务的学校。
(四)招生与体育人才选拔相结合。教育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完善各梯队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各中小学要积极为市级及以上体育运动学校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到市级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学籍保留在原校,由原输送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后,由原输送学校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国家对义务教育投入的教育经费等保留在原校。体育项目布局学校每年招收体育特长生根据学校师资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对于特殊体育人才可采取降低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入学;对获得省及省以上比赛前八名的初中阶段运动员升入普通高中时,按照有关招生政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
(五)运动训练与文化教育相结合。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体育训练和文化教育的指导,学校、体校共同商定解决体育训练和文化教育工作中的问题。学校、体校要关心运动员学生的全面成长,结合体育特长生文化学习和运动训练的特点,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体育特长生的基本训练和文化学习时间。
(六)体育教师与教练员配备相结合。项目布局学校、体校的教师和教练员选配,要根据从事体育训练的实际情况和能力,由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共同确定主训教练和助理教练。体育系统的教练员要到学校承担体育教学任务,并纳入学校管理;学校体育教师要根据其特长承担业余训练任务,从事课余训练和带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计入个人工作量,并纳入考核。对长期从事课余训练,在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体育教师,给予表彰奖励。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教练员、体育教师的培训,共同制定培训计划,逐步提高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的训练水平。市、区(市)体校要根据开设的训练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开设训练基地,并建立体校教练员到训练基地的辅导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重视教体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体育、教育、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运转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