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晋政办发〔2015〕47号
颁布日期:2015-05-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李小鹏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组长:高建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廉毅敏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员:白秀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彦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阎晨曦省政府副秘书长

盛佃清省政府副秘书长

郭立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德政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传旺省编办主任

王卫星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市、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体改革组、卫生计生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从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刘传旺省审改办主任(省编办主任)

副组长:韩红省审改办常务副主任(省编办副主任)

负责牵头推进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承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王赋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胡景善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博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军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李锦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张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组长:姚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武涛省财政厅厅长

副组长:李永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

申瑞涛省经信委副主任

王卫东省民政厅副厅长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周明定省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程泽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勇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体改革组。

组长:郭立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武保旺省教育厅巡视员

秦作栋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健省文化厅副厅长

吕芮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李世杰省体育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七)卫生计生改革组。

组长:卫小春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杨建勇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卫生计生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主任):马彦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副主任):韩红省审改办常务副主任(省编办副主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阎晨曦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秋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韩红省审改办常务副主任(省编办副主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王卫星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刘钢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省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协调小组及各专题组、功能组负责人变动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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