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朔政发〔2012〕27号
颁布日期:2012-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朔政发〔201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朔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提出落实意见。

一.加强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落实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扎实抓好所承担任务的安排部署,把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明确责任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按时上报。

责任单位要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认真负责地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从2012年6月起,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上月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末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于次月5日前上报。上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电子文档。逾期不报,须由第一责任人做出书面说明。

市政府督查室将及时组织督查,并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制,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专人负责。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重点工作的日常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2012年6月10日前,将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和邮箱报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吴洋:18603492468

徐维东:18634909844

电话:2023464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点:市政府A楼306室

附件: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表.doc

http://www.shuozhou.gov.cn/n16/n1085/n1730/n1820/3124434.html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