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朔政发〔2012〕27号 ---|--- 颁布日期:2012-05-17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朔政发〔201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朔政发〔201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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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朔政发〔201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朔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提出落实意见。
一.加强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落实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扎实抓好所承担任务的安排部署,把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明确责任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按时上报。
责任单位要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认真负责地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从2012年6月起,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上月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末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于次月5日前上报。上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电子文档。逾期不报,须由第一责任人做出书面说明。
市政府督查室将及时组织督查,并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制,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专人负责。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重点工作的日常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2012年6月10日前,将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和邮箱报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吴洋:18603492468
徐维东:18634909844
电话:2023464
地点:市政府A楼306室
附件: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表.doc
http://www.shuozhou.gov.cn/n16/n1085/n1730/n1820/3124434.html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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