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文号:并政发〔2009〕3号
颁布日期:2009-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并政发〔2009〕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

进一步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国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成果,查处纠正全国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维护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太原市严厉打击土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见并政发〔2008〕43号文件,成员中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冀克平调整为薛维柱)统一协调领导。

二、工作目标

3月1日前对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罚款到位、建筑物拆除或没收到位、责任人追究到位。

三、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和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落实违法建筑拆除和违法用地复垦复耕;2月15日前完成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图斑中已转为建设用地需办理手续的征地。

市监察局:审核国土部门移交的建议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的土地违法案件,3月1日前追究落实到位;牵头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市公安局:3月1日前侦办完毕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并移送检察机关;配合国土部门查处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2月20日前移交移送查处的违法用地案件;对可以规范手续的宗地3月1日前完成供地。

市建管委:对参与违法用地的开发商、违法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查处。

市财政局:对违法建筑物没收入库,保证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市规划局: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建设施工项目进行查处,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可规范手续的项目,2月15日前出具规划手续。

市房地局: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销售商品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水务局:对未经批准向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提供自备井用水单位进行查处。

市工商局:查处向利用违法用地营业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行为并吊销已核发的营业执照。

市综合执法局:制止查处违法建设。

太原供电局:查处向未取得用地和建设手续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供电行为并停止供电。

市自来水公司:查处向未取得用地和建设手续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供水行为并停止供水。

四、实施步骤

(一)落实整改阶段(2月1日至28日)

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初步排查核实的重点图斑需完善规范手续、查处整改复耕复垦到位,重点图斑以外需要复耕复垦的,于2月28日前整改到位;全面清理、依法查处我市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间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各职能部门依照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二)验收完善阶段(3月1日至5日)

市政府组织验收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建筑物拆除、没收,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及复垦复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此次执法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领导包片负责、责任到人、倒排工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联合执法、严格规范。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规范手续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公,确保按期完成征地、规范到位;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要求,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施工、工商税务登记、供水、供电、消防报建和验收等相关手续。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整治成果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查处情况,曝光一批大要案件,保持舆论高压态势。

(四)加强督导,长效管理。由市严厉打击土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对案件查处、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通过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进一步总结土地管理经验,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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